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版本 | 2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实施主体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承办机构 |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联办机构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结果样本 | - | 运行系统 | - |
办事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时间 | 为民服务中心及城区各管理部: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综合指挥中心(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A20、A21、A22、A23、A24号窗口 |
办理结果名称 | - |
办理结果类型 | - |
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2015〕13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二、(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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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2015]15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四、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1、受理申请 | 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 0个工作日 | 根据建金[2015]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一、(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 告知是否受理 |
2、审核 |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 0个工作日 | 根据建金[2015]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一、(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 符合条件的,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地址: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电话:0537-7710505
行政复议
- 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西首
- 电话:0537-6772123
受理条件
职工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申请开具。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职工身份证件 | 表格类 | 1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无 | 无 |
职工身份证件 | 表格类 | 1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无 | 无 |
常见问题
-
问 :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开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回答: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时,可申请开具。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第一管理部 济宁市洸河路133号兴唐大厦一楼
电话:0537-12329
网址:http://www.gjj.cn/website/message-list.html?typeId=7001
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收费信息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