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
| | 一、行政职能: 市人防办是市人民防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办市人民防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我市人防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县市区的人防工作。 (二)负责制订我市人防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建设和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指导各类人防工程及其设施、设备的开发利用和平战结合工作。 (四)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人防委托雇工费、结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管理、使用工作。 (五)监督检查城市建设、重要经济防护目标贯彻人民防空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拟制防空袭预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疏散基建建设。 (七)组织指导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工作。 (八)负责人防通信、防空警报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协调利用人防通信、警报设施为党政军机关、抢险救灾服务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和干部与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国家、省和市拨人防经费及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开展人防科研工作。 (十一)战时协调建立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空袭斗争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传递和发送防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设四个科。 (一)综合科(联系电话:2348294)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及老干部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安排和机关资产的管理维护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于部与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联系电话:2348299) 负责编制我市中、长期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编报工程项目和计划任务书;负责新建人防工程及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已建工程的改造、维护和安全管理;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联系电话:2348296) 负责国家、省和市拨人防经费、预算外资金、国有资产、人防战备物资材料的储备和管理;筹措人防建设资金,按照年度人防建设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核拨经费;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全市人防统计工作。 (四)指挥通信科(联系电话:2348590) 负责拟制人防指挥保障设施建设规划、城市防空袭预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组织指导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袭演练,编制传递有关组织指挥任务信号标志;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疏散基地建设、城市抢险救灾和化学事故救援工作;拟制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计划,指导人防通信站建设和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协调利用人防通信、警报设施为党、政、军机关和抢险救灾服务工作。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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