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
| | 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责及内设科室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J程和农用航空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规划指导全市农机行业体制改革和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务。 (四)负责农机行业的科研工作,指导科技开发,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五)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发证和年度审验,参与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全市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网点的规划建设、年度检审和农机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发展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机行业的财务会计、审计和统计及信息网格建设。 (八)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农机系统教育培训、农机化宣传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用油等物资的计划、农业救灾用油的分 配和农机供油网点管理。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部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2312659,2609196)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卫、保密、提案、督办以及机关单位的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老于部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农机行政复议和农机化宣传工作。
(二)人事劳资科 (260207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和职工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2330491)
研究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业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各项专用资金的投放计划,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和农机经济技术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科技教育科 (2325048)
研究拟定农机行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行业科研成果的审核、申报;组织指导农业机械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全市农机行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五)农机管理科 (2317288)
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负责农业用油的计划管理和农业救灾用油的分配以及农机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的业务建设。 (六)质量监督科(2358315)
负责全市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行业的网点建设、年度检审、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七)安全科(2316606,2350338)
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和监督检查,指导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发证和年度审验;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农机局联系电话0537-231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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