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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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监狱刑罚执行、改造罪犯工作。
(三)指导、管理劳动教养工作。
(四)指导、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五)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六)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七)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审查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
(八)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督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驻济监狱的现场警容风纪工作。
(十)指导全市仲裁的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二)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研究拟定工作,制定全市法学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及对港澳台联络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五)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六)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考试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司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外事、提案、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2311915
监狱管理处(挂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指导、监督监狱执行刑罚和罪犯的改造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安全生产、武装看押、警戒设施、监管技术装备、武器装备、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审查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督监狱重大技术改造、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协调驻济监狱与地方的关系。
联系电话:2323954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处
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指导劳教场所管理、安全警戒工作,监督劳教人员管理费使用,审查劳教人员收容、减期、加期、所外就医;监督劳教所重大生产项目的立项、计划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2321007
法制宣传处
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311798
律师管理处
负责全市律师资格及律师执业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机构;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组织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辩护代理。
联系电话:2336847
公证管理处
指导、管理全市公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员资格管理工作;审查、上报涉及港澳台地区公证事项.
联系电话:2336845
基层工作处(挂安置帮教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指导“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联系电话:2336840
法规教育处(挂法学教育处牌子)
组织拟定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组织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应诉、复议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开展法制理论研究;制定全市法学教育和在职政法干部、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仲裁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2336843
装备财务处
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计划申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和局机关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
联系电话:2315351
政治部(挂警务处牌子)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考试工作;督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驻济监狱的现场警容风纪工作。政治部(警务处)内设组织人事处、督察处。
联系电话:2336849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2317054
纪委监察室
负责制定全局及局属单位党纪,廉政建设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对监督监察对象,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方面进行监督监察;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督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举报、控告;受理监督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法学会
指导督促全市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组织会员撰写法学论文,开展理论研讨,进行域内、外学术交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法学研究考察;负责法学理论成果,调研文章评审和理论科研成果的申报与推广;负责会员管理、会员发展和会费收缴。
法律援助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派、协调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承办在全市影响较大和一些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统计、宣传、报道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148”法律咨询服务
解答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关法律的实体和程序问题的咨询,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受理群众寻求法律的委托,及时组织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指派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及时调处民间纠纷和非诉讼案件;通过内外联络协调,对群众求助事项提供联动服务,解决涉法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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