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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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制定、发布全市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三)组织拟定全市工业、商贸综合性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法制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指导工业、贸易机构拟定行业规划;研究制定全市电力、医药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五)研究和规划全市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研究拟定企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工作;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拟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进行监督;组织制定全市企业国际化经营规划,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管理、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及招标工作。
(七)研究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调控生产与流通的衔接,指导市场开拓工作;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进出口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和实施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负责全市典当、担保行业的监管;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
(八)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办法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管理、扭亏增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指导全市经济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研究制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推广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组织协调军工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
(十)研究拟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产业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省提出的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电通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的联合运输;协调外贸货运;负责全市口岸综合管理,协调处理口岸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市中小企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贸易办公室、市轻工纺织工业办公室、市机械电子工业办公室、市生物化学工业办公室,隶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13个职能科室和离退休干部科。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督办、接待、会议组织安排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二)综合科(挂政策法规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起草综合性经济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有关部门拟定的政策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综合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经济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生产效益情况;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负责典当行业的监管;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经济运行处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行业和企业的生产情况调度,制定总量控制目标,跟踪监测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协调企业生产能源供应;编制实施煤炭运输计划;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提出动用储备物资的建议;组织协调军工配套、军工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
(四)投资与规划处(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办公室牌子) 指导工业、贸易机构拟定行业规划,提出全市重点行业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办理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工作,对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外国贷款的投向;提出鼓励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企业科(挂产业政策科牌子) 对全市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革中有关股份制改造工作;研究提出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指导实施和认证工作;指导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利用外资等有关政策;协调解决产业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企业资产重组、调整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点企业名单;联系工商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六)市场营销科 研究和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协调生产与流通,促进产销衔接和市场供求总量平衡;拟定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重大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规范和引导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新的流通形式;指导重要商品市场建设和广告业的发展。
(七)对外经济科(挂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市茧丝绸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定全市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协调进出口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和实施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办理企业自营进出口登记备案的有关事宜;组织指导企业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拟定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推动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指导协调成套设备出口,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对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招标工作;承担全市茧丝绸行业的协调工作。
(八)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
(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产业及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负责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工作;指导散装水泥和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工作;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十)交通科 参与编制全市运输、邮电通信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多种运输方式的联运、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及集装箱运输工作;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及自备车共用工作;负责铁路道口的管理工作;协调外贸货运工作。
(十一)电力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电力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拟定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提出有关电、热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协调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体制改革、农村电气化和电网建设规划的工作。
(十二)医药科 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拟定全市医药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医药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合理配置医药资源;管理药品储备。
(十三)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劳动保障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经济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引进智力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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