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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严把“四关”规范政府采购

2008-05-16 10:25:23

  一是严把计划管理关,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将采购商品纳入采购计划,并报采购中心审批把关。目前,教育采购中心及全县卫生院也纳入了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管理。二是严把供应商资格审查关,每次货物招标前,招标代理公司向县纪委提交招标文件、供应商名单,县纪委对供应商的资质严格审查,审查完毕后送检察院查证有无犯罪纪录,然后确定供应商参与货物的招投标进入资格。三是严把采购质量与价格关,组成各类专门的质量与价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县纪委、县检察院全程监督,严格评委人数现场监督评委的评标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关系标、人情标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四是严把采购部门、采购人员监督关,对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教育,构筑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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