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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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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上述承诺愿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两级监察机制。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可按服务内容分类,先到有关责任部门投诉(责任部门的联系地址、电话同上)。您的投诉会在三日内得到答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

如果您对有关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可继续到本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办公室投诉。

办公地址:共青团路北首、供水大楼四楼

电话:2221145

如果您对本公司答复仍不满意,可继续到济宁市建设委员会监察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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