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基建问题

发布日期:2012-04-21 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

反映杭州湾小区问题

金乡县政府回复:经查,实测层高为2.8米,水由各业主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用水协议后即可开通,供电实行终端收费,目前电业局正在办理相关业务。小区内道路基层施工已经完成,天气转暖即可做面层。根据全面加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及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金住建〔2011〕22号)要求,全县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内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鼓励12层以上高层建筑逐步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因3月22日大风导致部分业主太阳能损坏,已责成开发公司通知厂家用最快的速度进行调换并及时安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