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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异康: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4-03-20浏览次数:字号:[ ]
    3月16日上午,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省委书记姜异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孙伟、李法泉、高晓兵和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建议的汇报。
  姜异康在讲话中对全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论述,阐述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深刻内涵,体现了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是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姜异康强调,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一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五要带头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姜异康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环节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3-4月)
环节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6月)
环节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9月

1、集中清理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节庆等。
2、坚决治理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
3、规范落实公务消费、工作待遇及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
4、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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