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改造

发布日期:2014-04-15 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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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商城小区经常停水,自来水公司说是因为管道破裂,并于47日发出通知让住户交1700元的自来水改造费,想咨询相关部门这个费用是否合理。  

邹城市政府回复:经了解,欧陆商城小区实行总水表收费制,小区内用水管理及产权均不属自来水公司。由于小区内部供水管网老化,跑、冒、滴、漏严重。为彻底改变以上现状,小区物业公司向市自来水公司提出改造申请。自来水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小区进行实地勘察,设计施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工程造价。在制定工程预算时,自来水公司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定额标准进行制定。改造费用主要有以下三部分构成:(1)表井到入户费用,依据是《济宁市物价局〈关于邹城市城区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价格的批复〉》【济价格字[2005]141号】,单路上水500/户(楼房)、530/户(平房)。(2)表井外小区共用管网的安装及土建施工费用,依据是《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3)二次加压设备费用。根据以上标准,该小区改造费用为每户分摊1954.58元/户,自来水公司实际收取费用为170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