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保险

发布日期:2014-07-29 09:5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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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河街道孙庄村村民先生反映2007年在济南参加工作开始缴纳城镇职工保险,在2009年的时候又缴纳了每年500元的新农保费用,但是以后只能享受一种保险,问一下该怎么办?

金乡县政府回复:该情况属于同时期不同险种重复参保缴费,按照现有政策,可以选择保留一种养老保险关系。如果退出新农保只需携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邮储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到新农保参保镇街办理退保手续即可,以前交的的保险费包括利息将全额打入提供的邮储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