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41W/2017-24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 | 2017-05-2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市文广新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建设文化旅游强市这一目标,始终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同步推进,重点在文化传承创新、文化惠民工程、文艺精品创作、文化市场监管、文化产业发展、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文化队伍建设等方面下硬功、求突破、见实效,奋力开创文广新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增强对讲话精神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积极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培训等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深化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和把握,自觉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推动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抓好党组织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多元化培育,锻造提升业务素质。推动过硬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引领带动业务工作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建设,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结果运用。
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明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外监督的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做大做强“儒学原乡·文化圣地”品牌。完善市县乡村儒学普及推广四级网络建设,培育拓展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继续推进实施“图书馆+书院”模式,举办全市现场推进会,组织实施经典诵读、非遗传承、六艺体验等活动,提升尼山书院国学夏令营(冬令营)覆盖范围和办营质量,举办各类公益国学培训54期。加大乡村(社区)儒学讲堂推进力度,举办乡村儒学讲堂师资队伍培训班,提升儒学讲师授课水平和普及效果;开展首届“儒学传承奖”评选工作,年底评选表彰10个优秀乡村儒学讲堂、40名优秀乡村儒学讲师和10支优秀儒学社会组织。完善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巩固提升县域历史文化展示成果,加快推进镇村两级历史文化展示,积极打造县、乡、村示范点。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征集活动,利用济宁丰厚文化资源优势,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推广。
逐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推进非遗传承保护体系建设,提升非遗保护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加大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扶持力度,积极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选第五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做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的推荐申报。支持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推进非遗的活态传承。开展庆祝全国第十二个“文化遗产日”、全省第二个“非遗月”系列活动,出版济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式摄影图谱。指导各级文化馆完善非遗展厅,开展百姓讲堂、非遗讲座和非遗传习活动,推进非遗项目和保护理念的传承传播。
三、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活动,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做好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开展评估定级工作培训,强化督导调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规范政府购买机制。推进文化志愿服务,用好文化志愿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点。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市级重大文化工程“四馆一城”快速推进,市文化中心完成群众艺术馆及图书馆外装工程量60%、内装工程量50%,确保今年底美术馆主体结构封顶;市杂技城加快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扎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选取1—2个县开展总分馆制试点工作。全力推进文化行业精准扶贫,年底前510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争取“将扶持建设100处文化广场、100处文化大院”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重点工作。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政府搭台,百姓听戏,激情广场大家唱”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基层开展千场大戏进农村、万场演出惠民生、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补充升级等,组织策划2017新春系列文化活动、全市新创文艺作品汇演、第五届全民广场舞大赛、庆祝党的十九大系列活动等,全年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2万场。加大基层公共文化队伍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培训班、文化馆业务培训班54期,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着力繁荣文化创新和群众文艺创作。做好全省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研究课题、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的组织申报,遴选一批具有理论性、实用性、前瞻性、创新性的优秀课题,更好地为文化主管部门决策服务,为文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承接山东省冬春文化惠民季优秀群众艺术作品汇演,举办第二届“儒乡鼓韵金唢呐”吹打乐汇演、第二届“千年运河曲声扬”曲艺汇演等活动,举办“济宁画家画济宁·美丽乡村画展”并出版作品集。积极参加全省新创群众艺术作品评选活动,争取更多优秀作品得到省级奖补。
四、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切实提升文艺创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充分挖掘地域文化资源,着力提高艺术创作质量,努力推出一批政治性、时代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的艺术精品。加大对专业院团精品剧目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大型山东梆子剧目《孟母》立上舞台。以第二届新创作小戏汇演为抓手,推动全市院团新创作生产一批接地气、有筋骨的精品小戏,鼓励戏曲、曲艺、舞蹈、杂技、影视剧等多门类艺术创作,增加艺术创作发展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创作生产大型剧目,推动兖州区山东梆子剧目《清官牛运震》等重点剧目创作生产。
积极打造文化活动品牌。认真组织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中宣部“五个一”精神文明工程、文化部优秀剧本和省“4+1”扶持工程、省文艺精品工程、“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优秀剧节目展演”、“泰山文艺奖”等,力争在国家级、省级展演汇演中取得佳绩。举办第二届全市新创作小戏汇演、全市廉政小品汇报演出,进一步搭建专业精品艺术交流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公益演出进校园等活动,推动专业艺术普及推广。
不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全市艺术家名录,鼓励支持名家带徒、名家传艺,注重中青年艺术人才的培养引进。举办全市文艺院团长、剧院市场演出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推进文艺院团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继续做好济宁市山东梆子传承基地、青岛艺校实训基地和青岛艺校、市杂技团实训基地以及济宁艺术剧院舞蹈学校的教学和管理。积极推荐优秀艺术骨干人才参加国家、省级培训、研修和各类文化艺术展演汇演评选活动,支持青年创作者开展创作实践,提升艺术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创作水平。完善艺术考级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艺术教育和艺术考级健康发展。
五、加强文化市场培育和监管
深入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清理、下放、公开工作,提升审批效能,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推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等“放管服”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导各县市区按照《济宁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考评细则》开展审批工作,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年度核验,强化一线审批人员培训,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
持续推进行业转型升级。落实《文化部关于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文化娱乐行业许可工作。积极落实“先照后证”政策,全面放开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全面取消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要求,切实消除制约行业发展的政策限制和制度壁垒。建设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示范场所,开展阳光娱乐行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做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在市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工作,确保行政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审批结果在互联网上全面公开公示。提高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水平,全面实现市县两级审批数据和执法数据实时共享,为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供信息平台,切实提高监管时效和行政公信力。做好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印刷企业新办、变更业务、转报、网上年审等业务的一站式平台受理。
六、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不断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强市建设,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强市建设的意见》、《济宁市文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有关文件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市级文化旅游发展基金使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文化产业专项信贷服务,支持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为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文化产业项目提供担保,解决文化企业融资担保难题,为优质文化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组织文化企业积极参加深圳文博会等专业展会,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注入文化产业。培育文化消费理念,引领文化消费方向,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支持济宁市演艺集团、山东儒源文化集团等文化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集中资源做出精品,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形成多样化的消费方式和消费增长点。
深入推动文化产业载体建设。培育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企业,打造3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培育2家大型文化企业,孵化一批小微文化企业。争创2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开展第六批济宁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认定、第三批济宁市文化产业特色乡村评选活动,评选命名济宁市首批文化产业领军人物,提升现有各类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规模和效益。推动曲阜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儒源文化集团、山东新思域文化集团等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济宁文化大市场建设步伐。充分利用济宁市文化产业监测平台,提高文化产业统计的效率和质量,为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大力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大规划引领,策划一批具有产业拉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培育提升曲阜研学培训、嘉祥石雕、梁山出版印刷、高新区创意文化等特色文化产业;继续抓好尼山圣境、孔子博物馆、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一批大型文化项目建设。打造传统文化“双创”示范基地和品牌孵化、创意创业、展示体验、传播交流“四大中心”,提升我市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打造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新高地。
着力推动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扶持壮大济宁文化产业园,加快推动山推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平台。积极推进583文化创意园区、宣阜巷文化创意集市、山东大运河文化创意集市等创意项目建设,推动以数字出版、网络信息服务、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为引领的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领域,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配合市委宣传部举办第二届“创意济宁”文化产品设计大赛,开发体现济宁传统文化特色、地方特色、民俗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七、推进广电新闻出版健康发展
切实推动广电新闻出版惠民开展。不断扩大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范围,开展“送电影进福利机构”活动。坚持有线、无线、卫星覆盖的统筹协调,以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为重点,结合集中连片覆盖盲区补点工程,加快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推动县级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建设。推进《济宁市全民阅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的贯彻落实,探索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督导各县市区打造独具特色的阅读品牌,大力培育群众阅读习惯,掀起全民阅读新热潮。整合县域图书馆和农家书屋图书资源,提升农家书屋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服务效能,继续开展“齐鲁农家沁书香”活动,组织好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和征文活动。
积极做好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监管。严把导向关、播映关、出版关、发行关、引进关,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治理相结合。常态化做好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广告播出监管。开展为期6个月的广播电视播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使用频道频率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清理整顿中央、省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工作成效,保持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高压态势,专项治理新闻报道“标题党”问题。加大违规出版活动治理力度,严肃查处买卖报号刊号、转让出版权等行为。做好报纸、期刊、记者站、记者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年检及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健全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核制度。
大力加强对版权印刷的保护与开发。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依托著作权作品登记平台,持续做好版权登记工作。创建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数字印刷、绿色印刷产业结构比重,引导推动印刷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强化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普及培训,提升印刷企业五项制度监管力度和监管实效。积极做好省新闻出版产业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
八、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精心举办系列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文化部和省文化厅协调对接,发挥济宁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文化活动和海外“欢乐春节”、“艺海流金”、“孔子文化周”、“中国山东文化周”以及“尼山书屋”、“尼山讲堂”建设,进一步扩大我市文化影响力,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充分利用孔子文化节、邹城孟子母亲节等重大节会平台,宣传推广济宁特色文化产品,讲好孔孟故事、济宁故事。
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加大对文化企业和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草柳编、节庆用品等产品出口,搭建对外文化贸易服务平台。组织全市特色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参加2017“香港国际授权展”、中国山东文化旅游产品(东京)展示会等国外相关展会。利用深圳文博会等高规格专业展会平台,提高我市特色文化产品和文化企业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推动动漫产业快速发展,组织美猴动漫、豆神动漫等优秀动漫企业参加境外文化贸易推介会。
九、加强文化保障体系建设
制定出台济宁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出台《济宁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营造全市文广新系统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十三五”文化发展的浓厚氛围。建立规划实施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和评估,推动规划落到实处。
切实提升财政保障和监管能力。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全市文化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强化预算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性,争取市级财政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加强对济宁演艺集团及其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推动市属文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加强文化财政资金绩效考核,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实行执行进度季调度制度。深化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开展文化统计分析研究,提高文化财务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理顺文化、文物和文化执法关系。进一步改进文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持续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健全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指导演艺集团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集团公司健康发展的最佳路径,进一步理顺艺术院团资产、财务、人事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提高精品生产、人才培养和市场拓展的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不断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严管理干部。制定人才工作业务目标,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优化文化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队伍。继续做好到基层一线服务和赴省直单位挂职研修人员的选派工作,为基层文化人才的健康跨越成长创造条件。实施儒学民间普及推广人才支持计划,推进儒学民间推广人才发展。广泛培养文化艺术人才,为文化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办文办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调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做好文广新信息编发,提升信息质量和印发期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新媒体建设能力。健全重点工作督查机制,建设全面系统、规范有效的督查落实体系。创新机关后勤管理,提升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提高节能水平,积极打造节能型机关。继续加强应急值班、公文运转、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发挥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做好节庆展会管理和审核备案申报工作,提升节庆活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