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9-14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政字〔201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是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物质技术保障,是现代农业建设中带有方向性的战略任务。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得到快速发展,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967万千瓦,农用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达到13.31万台,各类配套农具达到18万台,农机总值达到57.36亿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农机工业产值达到28亿元,农机化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9%。但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大马力、高性能、复式多功能机械在农机装备中占比较低,农机产品种类和质量性能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机械化农业生产发展不平衡,东部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机械化水平不高,水稻和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相对滞后;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机服务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机执法、监管力度不够,执法区域受限;农机工业规模不大,研发创新能力薄弱;农机化扶持政策单一,农机管理体制不够理顺。

当前,我市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农村劳动力结构和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对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替代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建设生态农业、低碳农业和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明确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农机化各项法规政策,紧紧围绕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和振兴农机装备制造业,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为抓手,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协调发展,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产业化水平,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农机制造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实现农机化发展由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和创新驱动型转变。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0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和拖拉机配套机具保有量分别达到4.5万台、2.6万台、20万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其中玉米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90%,水稻种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均达到70%,花生、薯类、大蒜、棉花等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高效设施农业、林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均得到较快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初具规模的农机流通产业园区。

三、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大力实施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和深松整地作业,推广普及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高效植保、水稻育插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化节本增效技术,力争五年内推广小麦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技术300万亩,完成土地深松500万亩,建设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示范田5万亩。继续大力发展玉米收获机械,加快推进玉米机收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集中力量攻克水稻机插、机收两个薄弱环节。适应农业标准化发展需要,建立粮食生产农机农艺结合机制,组织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内统一种植品种、种植模式和农机农艺标准,为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二)加速发展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化。以实施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为抓手,重点建设花生、薯类、大蒜、棉花四大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和推进区,力争五年内建设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创新示范基地100个。围绕经济作物种植、收获等关键环节,大力开展机具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试验、改进和定型经济作物生产机械,总结提炼经济作物机械化作业模式,探索完善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围绕蔬菜园艺、苗木花卉、林果、食用菌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大力推广田园管理、电动卷帘、保温被、微喷灌、分级筛选、贮藏加工等机械设施,加快发展育苗嫁接、工厂育秧、生态植保和病虫监控、温度湿度控制、物理增肥等高科技技术和机械设备,加快老旧棚室升级改造,推动设施农业向建设标准化、控制精准化、生产机械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产业化迈进。围绕种植特色,积极研发推广适用机械和装备,提高特色种植的机械化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协调推进畜牧、水产、林果等农村各业机械化。加快发展规模畜牧业、特色水产业、优质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机械,重点推广秸秆青贮收获、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生鲜乳收集、水面增氧及投喂、林果修剪采摘、林木植保、农产品加工、保鲜等相关机械设备,扶持规模养殖基地和林果种植基地发展标准化生产设施,逐步提高现代渔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林果业装备水平和科技水平。加快先进适用、生产急需机械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步伐,着力解决农村各业机械短缺问题,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各业机械化发展。

(四)切实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管、农机维修、信息服务六大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依法规范、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农机化公共服务机制。加强农机监理和技术推广装备建设,改善农机执法服务手段。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农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配齐配强基层农机专业技术推广人员,增强基层农机推广公益服务功能。扶持发展区域性大中型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强化专业维修技术人员培养,提高维修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管网络。建设100个二星级以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加强市县乡三级农机化信息网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能力。成立济宁市农业机械化协会。

(五)实施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优化工程。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鼓励研发、推广和使用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和群众生产急需的中小型、轻简化农机;加快老旧机具更新换代步伐,逐步淘汰高耗能、低效率和危及安全的落后农机;加快发展机引配套农具,逐步提高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比例;积极研发推广经济作物机械。加大灌排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推广,提高灌排设备装备水平。增强配套农具适应性、功能性,避免农业机械低水平重复购置,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利用效率;积极推广使用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不断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六)进一步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质量并重和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大力培育发展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五年内建设“五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00个。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生产企业等开展“社企合作”,鼓励发展集销售、作业、维修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机服务业体,培育扩大农机销售、运输、维修、信息和田间作业市场,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培植一批农机经营大户和作业、维修能手,加强抗旱排涝、农林病虫害防治等农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创新农机经营管理机制,大力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服务模式,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七)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政府牵头、农机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格局。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在依法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的同时,加大力度做好卷帘机、微耕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县以下乡村道路农机安全检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努力提高农业机械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水平。认真完善和落实事故倒查、过错追究和安全应急管理等农机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机作业和维修质量标准,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维修质量。认真抓好重要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八)建设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围绕我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调整优化农机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着力培育一批大型农机制造企业集团,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产业集群。以济宁市区和兖州为中心,建立济宁市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农用工程机械及经济作物机械生产基地,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创造知名品牌,打造农机装备制造业强市。

(九)提升农机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优化农机产品结构,改变目前高端产品不足、低端产品过剩的局面,积极发展以信息化技术为先导的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机装备,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农机产品格局。加大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农机制造工艺及装备水平,加快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加强农机工业行业管理,引导农机制造企业优化产权结构,鼓励农机企业战略重组,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完善产业组织结构,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

(十)建立现代农机流通体系。鼓励大型农机制造骨干企业与专业农机流通企业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机营销网络。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龙头企业、农机“4S”店、品牌农机店、连锁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强化农机零配件供应,利用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农资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货上门、服务到田间等销售服务模式。依托重点生产和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搭建农机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积极研究国外市场特点,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组织企业开发拓展国外市场,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国外市场销售规模。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政府投入。制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补贴、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级重点支持重大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平安农机创建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各级政府也要加大投入,明确支持重点。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市财政继续对重点推广机具给予累加补贴。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农业机械实施保费补贴。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节水灌溉和机械化育插秧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在试点成功基础上,逐步推进农业机械免费安全检验、免费发放牌证、免费培训考试。

(二)落实完善金融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落实国家、省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支持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按国家规定,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企业倾斜。认真落实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

(三)加大农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农机科研、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农机维修、信息服务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应规划,与规划内的项目同步实施。将农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予以扶持。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存放场库,涉及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办理。将机耕道路和稻区水利设施改造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创建、农村土地整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