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004527379Y/2019-432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19-11-1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和结算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农机字〔201916

各县(市、区)农机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财政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

当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进入收官的关键期,为确保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确定的强机惠农富农政策,更是农机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及两全两高农机化创建举措的重要抓手。农机、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立足本职工作,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全面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要站在增强农民群众惠农政策获得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购机补贴政策安全顺利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快当前农机购置补贴进度作为守初心、抓落实、敢担当的具体体现,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年度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兑付进度

截至111日,全市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050.75万元,使用比率达到77.32%,结算比率23.35%现在已进入十一月份,按照《2018-2020年济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补贴资金落实和结算工作应于12月中旬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特别是进度较慢和尚未进行结算的县(市、区)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资金使用和兑付工作放到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实施进度。农机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积极与农户、合作社开展对接,最大限度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户,抓紧办理补贴手续。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激发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积极性。由于今年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优化,补贴申请结算公示期改为30日,要及时让购机户了解政策的新变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年度收尾工作。县级农机部门要及时汇总结算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财政部门审核结算;财政部门要及时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为切实发挥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 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的要求,市农机中心、财政局将根据县级资金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县(市、区)际补贴资金余缺调剂。希望有关县(市、区)要顾全大局,服从调剂,否则,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的补贴资金额度。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及时公开本年度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县级农机部门要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积极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因地制宜开展补贴一站式办理、进村入户等服务,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让购机户尽快享受到政策优惠。切实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及生猪生产等农机装备的补贴更好满足农民群众的新期盼。进一步做好鲁担惠农贷的宣传普及,协力加强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创新性、政策性金融服务,着力缓解农机经营主体购置大型新式高效农机担保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农机产业发展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升。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济宁市财政局          

201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