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84A/2019-43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19-11-2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南四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
公 告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四湖管理范围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批复》(济政字[2019]70号]),南四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已完成划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南四湖管理范围:为南四湖湖西大堤与湖东堤护堤地外边线之间的范围,含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二、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一)湖西大堤:管理范围为内、外堤脚外各10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00米。(二)湖东堤:湖东堤(老运河口—青山段,桩号0+000—29+457)管理范围为内堤脚外5米,外堤脚外10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