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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我市设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

发布日期:2019-04-23 10:08 信息来源: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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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切实缓解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企业流动性困难,我市设立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本着先急后缓、比例调配的原则为县市区匹配资金,支持县市区开展应急转贷业务。

 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主要为依法合规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安全生产达标、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符合贷款发放条件,且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帮助企业按期还贷、续贷。对于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转型发展引领作用突出、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的民营骨干中小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企业应急转贷基金本着收益与风险匹配、市场化可持续、保本微利运营的原则,合理确定使用期限、使用费率,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使用应急转贷基金单笔业务额度一般不超过实缴转贷基金规模的10%(或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天,每日使用费率最高不超过转贷金额的1‰。除资金使用费率以外,不收取顾问费、咨询费、材料费等任何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