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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济宁市2020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12 08:48 信息来源:济宁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济宁市制定出台《2020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各项攻坚任务目标。现就《方案》内容进行解读:

《方案》要求,自9月28日至12月31日,我市将针对蓝天、碧水、净土等方面推进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后4个月PM2.5浓度控制在59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超过92天,全年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10天。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力争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方案》要求,要压减煤炭消费量,实现330万吨煤炭消费压减,完成电厂机组关停任务。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28.37万户,全市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要加强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管控,鼓励锅炉减排30%以上,焦化行业延长出焦时间,工业炉窑减排30%以上,完成石材加工企业压减整合升级。要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完成15005辆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同时要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加强生活源污染综合防治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方案》强调,要深化工业水污染治理,10月底之前完成32家工业企业外排水硫酸盐、全盐量治理工作。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管理,10月底之前实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10月15日之前所有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水质除总氮外,须达到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要求;10月底之前,满负荷、超负荷运转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制定扩容计划。推进农村污水综合整治,10月底之前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50%治理任务。大力整治船舶港口污染,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12月底前确保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高于90%、70%。

《方案》要求,要摸清污染底数,年底之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年底之前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指标。强化建设用地环境管理,10月底之前完成94块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存量问题整改。强化污染源监管,10月底之前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提升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能力。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11月底之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