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503J/2020-54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2020年政策评估
成文日期 2020-11-1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执行效果评估】2020年关于《济宁市行政应诉办法》制定出台执行落实评估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11-13 信息来源:济宁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司法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911正式启动《济宁市行政应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工作并形成《办法(初稿)》20204月下旬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及市司法局网站上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书面征求了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的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了论证。8月中旬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办法(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2020911日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后于2020927日以《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的形式正式印发,20201027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主要施行部门每两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目前《办法》正式实施尚不满一个月,还不具备后评估的时间条件。

                                济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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