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433559K/2020-581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0-12-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六稳”“六保”】《济宁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18 信息来源: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管理,省工信厅制定了《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为落实《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规范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我局研究提出了《济宁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主要内容

指南》共622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了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功能和培育认定要求。强调了“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平台;主要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二是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明确了“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对申请企业的要求。特别是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8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2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2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等。

三是运行评价。明确了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的期限、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并于评价年度下发评价通知。

四是鼓励政策。支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承担国家、省、市级相关研发任务。

五是监督管理。明确了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的处置及撤销资格情况。

六是附则。明确了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评价材料和信息公开。

 文件:关于印发《济宁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
《济宁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挂网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关于对《济宁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联系人:郭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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