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0-475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2-2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茂瑞解读《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20〕5号文件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0-02-22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茂瑞解读《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20〕5号文件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政策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做好今年的就业工作,既事关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也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政府确定,今年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以上。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企业停工歇业,劳动者返岗复工困难,市场招聘活动中断,就业任务繁重而艰巨稳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

217日,省政府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稳就业工作,审议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强调要以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保障制度,扩大线上招聘服务,组织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要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降低社保成本,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减轻残保金、住房公积金负担,强化金融支持,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岗位。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二、决策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05号),有效应对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

  四、重要举措

文件共7部分,简要概括为“7个全力一是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提出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扩大线上招聘服务、引导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务工。二是全力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围绕降低社保成本、加大稳岗返还、减轻残保金和住房公积金负担,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三是全力助推重点群体就业。就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农民工就业、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统筹其他群体就业、加大岗位开发,作出部署要求。四是全力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落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五是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从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强化金融扶持提升创业平台服务功能,提出相应措施要求。六是全力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围绕做好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妥善处置失业风险、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提出相应措施要求。七是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协同、加强就业服务、狠抓政策落实,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全力“保”,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用工保障。一是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分类建立岗位信息台账精准双向推送需求信息,多渠道保障企业阶段性用工二是设立用工补贴,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春节期间复工复产的,每个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用工补贴;对210日后一个月内复工复产新吸纳就业的,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是对介绍重点群体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着力“降”,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降低社保成本。受疫情影响企业免征、缓缴社保费,延长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降低职工医保费率。二是降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门槛,将申领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5.5%(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以下的企业放宽至20%三是降低残保金负担。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暂免征收30人(含)以下企业残保金。四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允许申请按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五是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由25%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由15%下调为10%

(三)分类“补”,加大对企业和重点群体稳就业支持。一是补企业。将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长1年;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原规定是离校1年内)。二是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原规定是离校1年内);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延长1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方面,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培训补贴方面,将20岁以下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范围;对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按照5/学时标准,阶段性给予生活费补贴。失业保险金方面,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再延长一年。三是补活动。对列入市级重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给予赛事补贴。

(四)稳步“提”,提高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标准。一是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二是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为60%三是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20202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90%

(五)聚力“防”,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一是完善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制度,加强规上企业、重大项目和中美经贸摩擦、去产能、环保治理涉及企业用工监测,提高失业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强化就业岗位储备,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三是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六)突出“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市、县两级以上政府承担稳就业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稳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三是完善政策协同机制,要求制定改革发展、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综合评估可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避免集中停工停产停业,最大限度降低对就业影响。四是加强就业服务,落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编制标准,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

 正文:济政发〔2020〕3号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20〕5号文件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