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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召开《济宁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视频培训会议

发布日期:2020-02-08 09:43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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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上午,市住建局召开《济宁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视频培训会议,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复工程序进行了明确要求,并对《导则》进行详细解读。市住建局副局长马玉善主持会议,城建科、开发征收科、质量安全监管科、质安中心、扬尘办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室、部分施工企业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建筑工地属地管理责任。对春节前未停工及目前在建项目,要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建筑工地能达到《导则》要求。对尚未复工工地要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导则各项要求,确保成熟一家,审批一家,开工一家。凡是达不到导则要求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凡申请复工的,首先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建设主管部门,然后再报防疫指挥部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工地开工后要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进行管理。

会议从四个方面对《济宁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内容进行解读宣贯。一是疫情防控“四项重点工作”,即制度建设,人员管控,现场管理,应急管理。二是全面落实“五项制度”,即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开复工审批制度,全封闭管理制度,疫情防控责任制度,值班带班制度,“三大员”制度(施工现场配备监督员、卫生员和专职保洁员)。三是复工前做到“八个到位”,即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及施工现场人员进场计划到位,施工现场防疫及消杀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承诺书签订到位,所有工作人员信息排查到位,施工现场进场前消杀防疫到位,防控明白纸、宣传条幅、公示牌到位,人员食宿、现场封闭等所需硬件设施建设到位,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知识熟悉到位。四是日常管理必须“八个坚持”,即坚持施工现场及人员全封闭管理,坚持人员信息登记,坚持所有工作人员健康检测,坚持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坚持强化现场卫生防疫,坚持重点区域强化管理,坚持对进出车辆严格消杀管控,坚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