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20〕23号 转发市妇儿工委关于2020年度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9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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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妇儿工委关于2020年度为妇女儿童

办好十件实事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妇儿工委《关于2020年度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20年度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

    

(市妇儿工委)

 

今年是实施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如期实现,2020年市妇儿工委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内容

(一)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9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居民覆盖率不低于85%,孕产妇产前筛查不少于7万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四病)筛查率不低于95%;新增2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率不低于7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继续做好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全年不少于20万人;年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全覆盖,加大对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患病妇女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三)全市新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62所,增加学位1.3万个;改造提升中小学校70所,进一步消除城镇大班额问题,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在全市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进中小学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性别平等教育试点学校11个。(责任单位:市妇女儿童工作办公室、市教育局)

(五)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销售点进行规范提升,全面推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等长效机制。对主城区存在交通秩序乱点和交通拥堵点的20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交通环境治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

(六)开展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全市培训5000人,加快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化;开展养老、家政、婴幼护理等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培训50期,培训5000人。(责任单位:市妇联)

(七)对2020年在保的0—18周岁的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全面健康体检,费用每人不超过8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深化“美丽庭院创建破难行动”,全市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年内培训妇女6万名,创建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万户。(责任单位:市妇联)

(九)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引入或孵化儿童类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年内市及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一家相关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市、县级民政部门政府购买儿童类关爱服务项目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为妇女创业就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对接服务,年内与人民银行济宁支行、省农担济宁管理中心联合开展“巾帼信用贷”“鲁担巾帼贷”等新型金融服务政策,为创业妇女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妇联)

二、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起相应的主体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办公室的作用,及时督导实事进展情况,促进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关心关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