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0-485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经验做法
成文日期 2020-05-2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经验做法】市应急局简化审批流程 方便群众办事

发布日期:2020-05-22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以及做好企业复产复工的决策部署,一手抓防疫不放松,一手抓安全生产不动摇,支持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及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济宁市应急局创新实施四项行政审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监管不缺失、服务不断档。

一是实行承诺核查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生产、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延期换证的“现场审查制”变为“承诺核查制”。企业出具相关承诺后,仅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后延期。疫情结束后,许可人员可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二是实行到期证件自动顺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三是实行不见面审批。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延期许可,一律由县(市、区)审核后通过邮寄等方式到审批窗口,可采取承诺核查制。凡是未进行现场审核的,待疫情结束后补报现场审核情况。 

四是实行视频评审。充分利用当前信息化平台,实施网络视频会商机制,解决许可环节专家论证的困难,不仅避免人员聚集,更加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真正做到零距离对接、零距离服务 

截至目前,已办理行政许可80余件,有效缩短准入时限,减少了中间环节,打通了联系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极大方便了市场主体准入,节省了行政成本,积极营造了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的利益和公共安全,得到了办证企业和服务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