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5266247/2020-499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0-05-2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第134264号:关于“工业强市”与“生态立市”统筹发展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5-27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工业强市”与“生态立市”统筹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及省生态环境政策要求

(一)标准制定及执行要求情况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环境治理推进过程中,国家、省、市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的制定了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要对环境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明确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倒逼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落后的高污染设备和产品。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工业企业需对自身的排污及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进行治污设施升级更新,以满足国家及省相关排放标准。另外,随着国家及省标准的不断更新、加严,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要具备前瞻性,为今后几年的治理留出治理余量。

(二)污染源治理“四减四增”推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坚持源头防治,调整四个结构,做到四减四增(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切实解决我省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1.产业结构调整中要求:对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业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全省各地市要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清单及调控时段。对错峰行业中环境行为特别优秀的企业,免予实施错峰生产。同时,要按照控增量、减存量、提效率的系统治理思路,进一步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增加清洁能源使用。2.能源结构调整中要求:要按照控增量、减存量、提效率的系统治理思路,进一步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实现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压减、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下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提升。

(三)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求情况

为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实现削峰降速的减排效果,大幅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同时实行差异化管控,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也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升级转型,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停限产措施为国家、省统一要求,我市作为“2+26”通道城市之一,需按照要求严格落实,无法擅自对减排措施进行豁免。

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省政策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切实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四家四增”工作落实情况

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坚持源头防控,坚持调整优化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坚持四减四增,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要强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和违法违规产能清理,全力实施三上三压;严格实施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清单及调控时段,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切实降低秋冬季空气质量不利影响。2.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一是减少煤炭消费:要着力压缩煤炭存量消费、着力控制新增煤炭消费、着力提高煤炭使用效率、着力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二是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要大力增加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大力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大力扩大外电供给能力、大力调整能源布局。

通过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生态济宁美丽济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情况

秋冬季期间,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印发《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更新完善。2017年以来,我市提前谋划、科学安排,创造性提出秋冬季“3+4+5”绿色管控新模式,即绿色管控3大工程(土石方作业绿色管控提升工程、错峰生产绿色管控提升工程、重污染应急绿色管控提升工程)、绿色管控4大原则(职责明确、标准加严、动态管控、考核问责)、绿色管控督查5步法(精准分析研判、统一指挥调度、开展精准督查、严肃处罚问责、实施信息公开),以污染物减排量不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为基准,对管理水平、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的绿色标杆企业和绿色标杆工地,采取少予停限产或少停工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秋冬季污染积累和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力争通过科学精准管控,达到生产经营和污染减排的双赢。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结合国家政策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的互促共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52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