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0-492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济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0-05-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政字〔2020〕21号 关于济宁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市城乡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济宁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济水资字﹝2019﹞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宁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节水规划》)。
二、《节水规划》应做好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有关规划的衔接。
三、你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并组织指导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落实《节水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共同做好城市节水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