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字〔2020〕23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8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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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

关于印发济宁市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宁市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

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20〕1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鲁农函字〔2020〕71号)有关要求,结合《济宁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济政字〔2017〕148号)推进情况,通过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质量追溯电子码”试点并行,全面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济宁礼飨品牌引领,构建部门互动机制化、质量监管体系化、监管模式科学化、质量安全长效化、产销对接高效化的“一领五化”新格局,形成合格证制度推行和“济宁礼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相结合的新模式、新典型、新样板,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格证及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市财政支持建立济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县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市级平台,形成全市“一盘棋”。通过建设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优化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的现有平台资源,有效对接市大数据中心,结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品牌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追溯解决方案,为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国律相结合的管理新格局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擦亮济宁礼飨品牌。

(二)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乡镇监管机构是实施农业生产过程管理和指导服务的最前线。村级层面结合益农信息社项目,在全市每个村居设立1名农安专职协管员(可由益农信息社负责人兼任),以协助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和发放工作,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的网络化体系,保障合格证制度推广实施的日常化。

(三)合格证制度实施主体五个全覆盖。第一,济宁礼飨品牌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全覆盖;第二,县域特色农产品全覆盖(金乡大蒜、金乡辣椒、鱼台大米、鱼台小龙虾、鱼台毛木耳、泗水地瓜、邹城蘑菇、微山湖大闸蟹、济宁青山羊、鲁西黄牛、微山湖渔湖产品、济宁百日鸡、曲阜香稻、梁山黑猪等);第三,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农产品全覆盖(芹菜、韭菜、鸡蛋);第四,省、市级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企业产品全覆盖;第五,农业生产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覆盖。

新增小农户、散户(蔬菜、水果、干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覆盖率达60%的指标。

(四)合格证制度一票否决制。合格证是产地准出和入市的主要凭证。2020年底前,我市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和产品,一律不准予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予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一律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一律不准予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鼓励“赋码”上市的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基地直供济宁礼飨社区店。

三、任务目标

5月20日前完成市级平台研发;5月2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合格证制度推广的对接;5月31日前完成合格证制度推行主体对象的确定,每个县(市、区)生产主体名录不少于500家;6月10日前完成平台与县(市、区)的业务对接;6月30日前完成A、B类合格证任务的70%;7月底前完成A、B类任务的100%、C类的50%;8月底前完成C类的100%、D类的40%;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四、范围及类别

(一)责任主体范围

1.规模以上生产主体对象全面覆盖。全市农业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以“赋码”上市促质量提升;

2.小农户、小散户(蔬菜、水果、干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覆盖60%以上。与益农信息社项目结合,发挥村级信息员的作用,保证生产主体责任到人,以承诺促自律。

(二)产品范围

1.企业范围:177个济宁礼飨品牌目录企业的314个产品;

2.产品范围:蔬菜、水果、干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全覆盖;

3.新增产品:列入省、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的粮食、油料以及其他农业加工品全覆盖。

(三)划分合格证类别:四类电子合格证

A类:济宁礼飨品牌生产基地、企业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含金量3+,含济宁礼飨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检测报告、视频资料、电商引流);

B类:省、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企业(含加工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含金量2+,含各种证书,视频承诺、电商引流);

C类:有明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电子合格证(含金量1+,含生产经营资质,荣誉证书、电商引流试点);

D类:初级农产品种养殖小农户电子合格证(普通证,一张表格6项内容+日期)。

合格证类别越高,代表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水平越高,市场竞争力越强,鼓励生产主体逐步提升类别。

五、实施路径

(一)动员部署。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指导建设济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做好各类平台的优化和对接,做好市场准入与准出环节的衔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接使用市级平台,负责信息收集培训,合格证发放,监管合格证的真实性。全市上下联动,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在产品上市时主动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环节主动索取合格证。

(二)建立名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及省级功能模块的推广应用,在“五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县域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确保试行范围规定的生产者全面覆盖,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三)培训宣传。全市统一组织分区域、分批次对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采取专题培训或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培训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和村级协管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生产者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规范填写出具合格证。通过发放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等方式,引导生产者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于促进产品销售、赢得市场认可的重要意义。乡镇重点鼓励引导小农户参与试行,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引导小规模农户、散户积极参与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要加大对整建制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推广、参与推广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全面推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抢时间争速度,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建立主体名录、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出具合格证,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内容真实,推动合格证制度试行品类的全面推广。

(五)督导考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和日常监管,对未开具出具合格证的,要加强宣传引导,并重点实施监督抽检;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要责令整改,对承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市农业农村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市场准入准出查验机制,加强检查督导,绩效评估,定期通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商务局根据试行工作进展,适时部署,推动农产品收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合格证查验,确保市场准入与准出环节环环相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济宁市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推广工作。各县(市、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推广工作需要。

(二)强化政策措施。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济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县级利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三)推动工作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市直有关部门联动,互相配合,紧紧盯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进一步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力争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附件:济宁市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

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济宁市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

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庆虎  副市长

副组长:张发堂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洪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杨奉月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建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田武菊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刘绪军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樊存甫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李长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杜  伟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马云省  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总兽医师       

杨迎春  济宁市生态农业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和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田武菊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