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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召开会议 部署下步生态环保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17 09:44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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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国办文件精神和省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济宁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主任傅明先主持会议并讲话,林红玉、于永生、张胜明、李海洋和委员会委员出席。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及全体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和结果导向,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发愁思想,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要求,要抓好责任“面”。要全面落实市级领导抓生态环保领导责任,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全面履行生态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管好工作“线”。各专门委员会要紧扣济宁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安排部署,将生态环保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条条发力、条条给力,形成纵向管到底、横向全覆盖的工作体系。要守牢风险“点”,对多发易发性问题、工作短板、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紧盯不放,强化专项治理,确保万无一失。要紧盯PM2.5、优良天数两项指标,深入实施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紧盯考核断面水质指标,严格落实省泗河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和调度运行管理方案,合理调控闸坝,科学调度泗河水资源,确保18个国控考核断面全指标达标。要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排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要紧盯“四减四增”任务落实,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优化产能布局,统筹结构调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要紧盯环境风险隐患,加强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县、企业三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执法监管,加大线上、线下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