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5266247/2020-5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0-06-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第134352号:关于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济宁实践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17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352

       

 

苏祥群、刘训阔、褚福梅、汪林、王浩、禹连书、薛建民、张东科、王砚华、王跃东、周广金、张璇、刘有山、田华、宋慧娟、闫运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济宁实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按照《中共济宁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成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五个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济农委发〔20192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成立了乡村生态振兴专班办公室,负责推进生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照提案建议,现将生态振兴专班成员单位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018年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新建水厂31 处、完成12处,改扩建 水厂24处、完成14处,实施城区管网延伸工程8处、完成4处,新建、改造61个单村供水工程,完成投资31.99亿元,涉及2012个受益村庄210.5 万人受益人口,农村饮水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城乡供水工程建设节点目标基本实现,部分县市区在建设过程中,及时调整规划,扩大建设规模,已经超额完成三年规划目标。

下一步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行良性运转:一是加速推进工程扫尾工作。加快推进无供水设施村、村内管网改造、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增设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规模化供水覆盖率,确保年底前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目标。二是抓好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工作。借鉴任城区水价补贴、梁山县保底水量等做法,探索建立农民用水缴费+财政补贴保底的收费模式,6月底前完成供水成本核实、水价核定工作,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积极推广智能化水表、远程缴费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用水精准计量,确保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达到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三是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制约水厂统一管理、良性运转的难题,建立起规范化、专业化的农村供水管理队伍,明确维修养护资金来源,规范治理农村小水厂,已建成农村规模化水厂逐步投入使用,推进一个公司运营由名转实,逐步实现一个公司对区域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

二、提升完善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一是强力推进示范镇创建。出台印发《济宁市小城镇驻地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组织暗访组,联合新闻媒体,对全市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镇街驻地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路域水域环境、环卫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暗访督查,印发暗访通报19期。二是着力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全市各涉农乡镇街道共聘用保洁公司29家,垃圾运输公司8家,企业管理人员近900人,市场化运行覆盖率达到100%6200余个行政村全部纳入市场化保洁管理。相继开展了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扫除活动三夏农忙期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农村三大堆集中整治行动农村坑塘垃圾等卫生死角集中整治行动农村环卫设施更新维护和废弃轮胎集中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纵深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各项工作,切实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邹城市建立了两次四分的垃圾分类运行模式,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截止目前,垃圾分类设施实现了镇域全覆盖,完成了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县的工作任务。

近期,济宁市印发了《济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评奖惩和市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考评分为第三方暗访调查考评、市级不定期暗访检查督导、群众满意度调查三部分。重点对县、乡、村三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评。市财政部门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各县(市、区)农村人口数量和每季度考评结果对各县(市、区)进行奖补。印发了《济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围绕最大限度减少垃圾集中填埋或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实现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的总体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2020年各县(市、区)分别选择1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符合各县(市、区)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的方式方法。2021-2022年逐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每年增加3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21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镇区全覆盖,2022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全覆盖;邹城市2021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全覆盖。2023年底前,其余各县(市、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镇区全覆盖;2024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全覆盖。

三、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以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创,梯次化建设、标准化提升。通过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结合村庄清洁行动、美丽村居创建、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村内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一是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2019年我市422018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已全部创建完成,市级层面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并全部完成验收。我市452017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已经过省抽查核实,进入公示阶段。2020年度主要应完成432019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目前,8个省级示范村已基本完工,将继续提升收尾工作,另外35个省级示范村正在建设中。二是实施村庄清洁行动。2019年我市对照清洁村庄评估办法初步筛选出1144个村达到省级清洁村庄标准,占全市村庄的15%以上,高出省定到2020年达到15%的目标。2020年我市计划2020年创建786个市级清洁村庄,目前,正在开展遴选提报工作。三是美丽村居创建。2019年我市第一批省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村庄(梁山县贾堌堆村、邹城市泉山村、汶上县古城村、微山县爱湖村),已完成建设;第二批省级试点7个(兖州区小孟镇梁家村、曲阜市书院街道书院村、嘉祥县纸坊镇隋庄村、泗水县济河街道夹山头、任城区喻屯镇大李庄村、金乡县羊山镇葛山村、鱼台县鱼城镇马莪村),各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积极组织申报第三批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我市获得12个第三批美丽村居省级建设试点名额,县市区已完成申报。为加快推进第二批美丽村居试点建设工作,印发了《关于省级美丽村居试点建设奖补资金的说明函》,同时对试点村庄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下达了督办函,督促加快村居建设。四是推进美丽庭院建设。2019年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76050户,创建率达到9.97%,超额完成省5%任务目标。当前全市已创建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83154户,建成率11.53%5277个村庄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建设比例达97.49%

四、实施绿满济宁行动计划。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绿满济宁三年国土绿化行动(2018-2020)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水韵圣城、森林济宁大绿化行动。经自查完成荒山绿化2.07万亩、退耕还林还果3.2万亩。推进高速公路拦网外断档和国省道、县乡道路绿色通道查缺补漏,断档补植、提升完善各类绿色通道895公里。扎实推进水系绿化,做好水系沿线绿化,环微山湖等水系绿化带达到1200余公里,据统计新完成水系绿化2.06万亩,水岸林木绿化率达到94.4%。结合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实施绿满乡村三年行动,一是深入开展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创建活动,2019年建成国家森林乡村30个,省级森林乡镇5个,省级森林村居40个,数量均居全省前列。二是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万亩。三是加快采煤塌陷地开发治理。2019年度全市治理任务目标3.75万亩,共实施治理项目40个。截至目前,32个项目基本完成,面积3.53万亩,正在进行项目收尾、验收和材料整理阶段。

为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绿化美化乡村人居环境,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济宁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建设森林乡村为载体,围绕增加乡村生态资源总量、提升乡村生态资源质量,统筹推进镇村绿化、通道绿化、荒山绿化、水系绿化、农田林网等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实施绿满乡村行动,2020年全市计划绿化新建、提升森林村居示范村100个、重点村710个。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和绿满乡村任务目标,及早部署,强化措施,强力推进,自去冬今春以来全市已完成村庄绿化新建、提升727个。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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