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0-531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济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20-09-2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政办字〔2020〕55号 关于印发《问政山东》济宁专场曝光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问政山东》济宁专场曝光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问政山东〉济宁专场曝光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问政山东》济宁专场曝光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9月17日晚,《问政山东》济宁专场节目集中曝光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道路建设、惠企政策落实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布了政务服务工作全省排名落后事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问题导向,主动认领、深入剖析,从严从实、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曝光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现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社会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聚焦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改进工作作风、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提升干部执行力,把问题整改作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攻坚年”的重要抓手,以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问题整改的最高标准,立行立改,全面整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和企业诉求,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要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等不靠、坚决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反思,刀刃向内,不找理由、不讲困难、不打折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从实从快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二)注重分类施策,迅速彻底整改。对曝光问题,要逐一现场核查、逐一研究分析,摸清原因症结、找准堵点卡点,精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要切实落实现场承诺,完成时限只能提前不能延后。对具备条件、能立即整改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说明和承诺,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长期积累、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强化有解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分步攻坚突破,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三)强化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每一个县(市、区)、每一个行业部门、每一个涉事企业都要举一反三,把解决这次曝光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显性问题和潜在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短板问题大排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完善政策制度,既解决“点”上问题,又解决“面”上问题,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弥补短板,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负总责,相关副市长根据工作分工靠上抓。市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次问政曝光的问题,一个问题成立一个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实。相关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作为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要将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确保一项一项紧盯抓实。
(二)严格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靠上抓好调度督导,对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展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落实。要跟踪整改质效,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消极整改、推诿扯皮的,转纪委监委机关依纪依规予以查处、严肃问责。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资讯中心《问政山东》追踪报道组,将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
(三)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报道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济宁新闻客户端等媒体设立整改专栏,及时公开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整改工作进展,畅通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渠道,确保问题整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四)切实转变作风。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社会和舆论监督变为促进我们改进工作的“利器”,以这次问政为契机,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来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整顿、大提升,营造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办事高效的发展环境。
附件:1. 《问政山东》济宁专场曝光问题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 石材加工废料倾倒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3. 民营公交企业补贴政策落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4. 中兴智慧城市产业园项目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5. 城区小区直饮水机市场准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6. 农村公路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7. 不动产办证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8. 部分政务服务全省排名落后事项整改工作方案
附件1
《问政山东》济宁专场曝光问题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红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田和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胜明 副市长
任庆虎 副市长
李海洋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国洲 副市长
成 员:薛超文 市政府秘书长
马树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才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亚栋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宫振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庆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宋华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运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继慧 市城乡水务局局长
林 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侯典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坤亮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贾亚军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石材加工废料倾倒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对相关石材加工废料倾倒河道实施清淤,对已淤平的沙塘进行复垦,逐步恢复相关河道和周边土地生态功能,2020年9月24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面排查类似倾倒固废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工作专班
组 长:田和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树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世耀 市公安局政委
宋华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庆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继慧 市城乡水务局局长
李洪文 汶上县委副书记、县长
赵 鑫 泗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成 员:宋昭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兴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敬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臧建设 市城乡水务局副局长
刘云廷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
张秋忍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包 杰 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洪正 汶上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 营 泗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相关市直部门业务科长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溯源调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会同汶上县委、县政府立即组成调查组,连夜赴现场开展调查,追查倾倒锯泥来源,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整改时限: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汶上县委、县政府)
(二)高标准整改现场问题。施工人员、机械于2020年9月18日立即进场开展清淤等工作,9月20日前完成细化的现场治理方案制定,同步开展锯泥成分和汶河东支水质监测,评估对生态环境影响。对相关河道实施清淤,对已淤平的沙塘进行复垦,逐步恢复相关河道和周边土地生态功能,确保2020年9月24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汶上县委、县政府)
(三)全面开展“清废行动”。针对全市河流、坑塘、边界等重点区域,开展石材行业固废倾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严厉打击乱倾乱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夯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强化固废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规范企业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管理措施。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非法倾倒固废行为零容忍,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常态化通报制度。三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已建成的石材废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高效运行,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尽快投产运营,充分利用石材锯泥为主要原料加工制造加气混凝土板块、瓷砖等建筑装饰材料,确保锯泥出路。四是推进绿色园区矿区建设。促进石材加工提档升级,做好石材行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作,汶上县、泗水县等县(市、区)力争1年内建成石材加工专业园区。五是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发布动态,设置“曝光台”,对于乱倾乱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恶意违法排污等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举报曝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乡水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附件3
民营公交企业补贴政策落实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将济宁高新正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义公交公司”)公交运营线路纳入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管理范围,核定并兑现运营补贴,2020年10月17日前完成。
二、工作专班
组 长:田和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树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宫振华 市财政局局长
李运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 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成 员:许一新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徐玉金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经理
常寰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宋全领 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新义 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蔡新国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三、整改措施
(一)纳入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管理范围。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正义公交公司诉求,提出应纳入成本规制管理的公交线路意见建议,报市政府审批。(整改时限:2020年9月18日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二)梳理纳入成本规制管理的业务。指导帮助正义公交公司实施公交和其他业务剥离,对纳入成本规制管理的公交运营线路业务独立核算,解决混业经营问题。(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4日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审计,核定企业的经营、亏损情况,为实施补贴提供依据,同时提出补贴建议。(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0日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四)兑现补贴资金。市财政局按照公交企业成本规制管理政策要求,对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补贴建议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正义公交公司。(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7日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制定公交运营补贴办法。规范行业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补贴长效机制,保障公交企业微利运营,支持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整改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聚焦曝光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梳理核实市财政各项扶持补助政策兑现情况,抓好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附件4
中兴智慧城市产业园项目建设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2020年12月30日前解决影响中兴(山东)智慧城市产业园项目建设问题,重启项目建设。
二、工作专班
组 长:张胜明 副市长
副组长:赵才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令华 任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 员:公延廷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董亚宁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蒋金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麻金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谷相国 市能源局副局长
贾亚军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总经理
范永全 任城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韩爱芹 任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国红星 任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 乾 运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整治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刘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沟通对接。督促中兴通讯公司产业园区规划的细化设计,9月30日前,配合中兴通讯对现数据中心环网柜相关设备启用检测,做好双回路电源电力并网。9月20日前,任城区委或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走访中兴公司,就加强产业项目建设、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等开展深入交流,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责任单位:任城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配套建设。全速推进园区电力、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场施工铺设数据中心双回路电管线,9月30日前实现双回路通电。规划的安康北路用地涉及基本农田,任城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人专班靠上,推进做好土地性质变更工作,11月30日前安康北路具备中兴(山东)智慧城市产业园项目建设所需路况,接通呈祥大道。(整改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责任单位:任城区、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三)强化项目保障。将中兴(山东)智慧城市产业园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平台进行重点管理,持续跟踪做好项目服务,聚焦项目建设堵点卡点,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在中兴通讯公司保证产业项目产业用途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做好产业园区房产物业等的规范化利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任城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开展排查行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和服务保障,建立重点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对近年来新上重点项目迅速开展实施情况排查,对进展缓慢乃至停滞的项目,集中突破难点卡点,搞好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实施;进一步健全项目策划评估机制,对新落地的重点项目,深入研究论证实施条件和预期收益,严防出现新的停滞项目,切实发挥好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5
城区小区直饮水机市场准入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彻底解决好《问政山东》曝光的直饮水机市场准入问题,全面清查,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及时堵塞直饮水机市场监管漏洞和缺陷,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
二、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任庆虎 副市长
副组长:张 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继慧 市城乡水务局局长
王 骁 兖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杜庆节 邹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 鲁 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徐茂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袁文亮 市城乡水务局党组成员
韩存连 市卫生健康委一级调研员
魏延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逢立 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郑 斌 济宁中山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整治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刘继慧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措施
(一)邹城市、兖州区直饮水机市场不正当竞争问题整改。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直饮水机市场准入问题,立即停止并纠正邹城市、兖州区供水企业在社区直饮水机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节目曝光的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进行处理。(整改时限:2020年9月20日前;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
(二)开展供水行业监管和服务作风整治。加强对供水企业的行业监管,杜绝供水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依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加强对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行为的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加强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开采地下水行为的监管;整治供水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豪横、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转变服务作风,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8日前;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三)开展直饮水机市场秩序治理。排查全市直饮水机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直饮水机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排查直饮水机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规范、监督直饮水机市场计量行为;组织查处直饮水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8日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开展直饮水机水质安全治理。开展现制现售直饮水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准入审查;现制现售直饮水经营企业专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健康证明审查;现制现售直饮水处理设备、与直饮水直接接触的材料的卫生许可审查;现制现售直饮水水质检测。(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8日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强直饮水机设置监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直饮水机设置监管,充分征求小区业主意见,严格选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等准入材料齐全的企业,在小区合理位置设置直饮水机,会同供水企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直饮水机准入及设置的培训,确保直饮水机进得来、用的好。(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8日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9月18日至9月25日)。市专班立即对曝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每日汇报调查处理情况,各城市供水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推进措施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本辖区直饮水机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市专班将抽调专人,组成6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重视、被动应付、工作存在明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供水企业经营行为。适时开展直饮水违规行为整治“回头看”活动,对违规企业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附件6
农村公路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泗水县星吴线柘沟镇柘沟七村至柘沟镇曲阜界路段,2020年9月中旬开工建设,11月底前建成通车。
二、工作专班
组 长:张国洲 副市长
副组长:卞延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运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鑫 泗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成 员:马金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华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师恩东 泗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范天鹏 泗水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惠令峰 泗水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强 泗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泗水县政府,赵鑫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金海为市级工作联系人,师恩东为县级工作联系人,做好后续媒体报道的跟进对接、问题整改落实等具体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现场督办。市政府领导连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第二天一早带领工作专班赴一线开展现场督导,与市交通运输局、泗水县等负责同志一起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加快工作推进。(整改时限:2020年9月18日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泗水县政府)
(二)加快工程进度。市交通运输局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督导调度,成立派驻泗水工作组。泗水县要进一步加大施工力量投入,优化工期安排,挂图作战,确保2020年9月18日前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整改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泗水县政府)
(三)强化执法管控。巩固和深化农村公路路面执法,完善交通、公安部门联合治超机制,增加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执法频率,保持治超工作高压态势。加强县乡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突出路容路貌整治,加大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力度,确保道路保洁和扬尘得到有效管控。(整改时限:立说立行、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泗水县政府)
(四)全面排查摸底。2020年9月20日前,对县乡公路完成全面排查,掌握实情,建立台账,组织专班起草《济宁市县乡公路改造提升方案》。在今年6月份开展进村道路和村内主要街道普查基础上,拟定《济宁市村庄进村道路和主要街道实施方案》,涉及616公里进村道路和863公里村内主要街道,总投资约6亿元。以上两方案要于2020年10月15日前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五)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成立专班,10月15日前拟定我市落实意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况水平得到持续改善。建立农村公路日常巡路制度,并就农村公路管养相关情况定期通报排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附件7
不动产办证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加快落实《济宁市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2020年10月底前豪庭御都小区基本具备不动产证办证条件,积极妥善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专班
组 长:张国洲 副市长
副组长:卞延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林 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宫振华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庆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徐兴华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秋生 市人防办主任
张玉良 市税务局局长
王坤亮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贾亚军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总经理
曹广州 太白湖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立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庆峰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王雪尽,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夏传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主任龙玉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侯成之、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薛建民、市人防办二级调研员刘振海、市税务局副局长王朝旭、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张奎杰、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缪庆庆、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孟昭峰为专班办公室成员。专班主要职责为梳理建立城镇居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分别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责任主体或代办单位责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加快解决问题;做好后续媒体报道的跟进对接、问题整改落实等具体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现场督办。节目过后,市政府领导连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第二天一早带领工作专班赴太白湖新区,一线办公开展现场督导,与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人防办、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等负责同志一起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加快工作推进。(整改时限:2020年9月18日前;责任单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税务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二)依法快速处置豪庭御都不动产登记问题。加快推进小区消防设施建设改造,尽快达到验收标准(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责任单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加快人防设施建设改造,限期整改完成后,出具验收手续(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责任单位:太白新区管委会、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快小区配电站等电力设施建设,解决地下车库用电问题(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责任单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超建设规划许可范围、超容积率建设问题,完成对开发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后,责令开发企业按照项目建设时政策标准限期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完成容积率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补办(整改时限:2020年10月25日前;责任单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协调开发企业和有关部门、单位完成司法查封解压(整改时限:2020年10月25日前;责任单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督促开发企业申请综合验收,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和消防、人防等手续(整改时限:2020年10月25日前;责任单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办理完成初次登记,依申请为小区业主完成住房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责任单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进一步梳理完善问题台账。结合权籍调查,由市县两级专班牵头,对济宁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再排查、再甄别,建立问题台账,找准问题症结(整改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四)举一反三,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建立市级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依据《济宁市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落实属地政府责任,按照“尊重历史、便民利民”“划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历史现状和政策法规变化,逐项目、逐户分析研究,区分不同情况、不同问题,分别完善项目相关手续主体、项目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工程竣工和消防、人防等手续措施,妥善办理不动产登记。(整改时限:立说立行,持续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税务局)
(五)严格监管,铁腕整治房地产领域乱象。建立房地产全过程规划建设管理联动机制,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关键环节、重要节点进行全覆盖、全天候监管,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做到第一时间查处到位,切实加强违法建设监管力度。(整改时限:立说立行,持续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提速增效,全面推广“交房即办证”服务模式。在前期济宁主城区和曲阜试点的基础上,按照2020年8月1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4部门印发的《全市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济自资规发〔2020〕46号),全面推行“交房即办证”服务模式。2020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每月选取1个项目作为“交房即办证”样板,实现该项工作常态化。(整改时限:立说立行,持续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附件8
部分政务服务全省排名落后事项
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可否网办”问题、“可否即办”、“承诺办结时限”、“到办事现场次数”问题整改,做好下步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省最优水平。
二、工作专班
组 长:田和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树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林 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成 员:谢艳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苏 振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 玲 市民政局副局长
国庆启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宋中逵 市司法局副局长
蒋红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丰 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培南 市生态环境局一级调研员
马玉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徐茂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逢礼 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林 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太晗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王雪尽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李大鹏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侯鲁军 市能源局副局长
三、整改措施
(一)“可否网办”问题。逐个事项与兄弟市比对,对标全省最优,排查不可网办的堵点、卡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所有事项网上可办,并通过山东省事项管理系统及时动态调整。(整改时限:2020 年 9月20 日前;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可否即办”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排查事项受理条件、承诺时限、办理流程等关键信息要素,对照其他市同类事项办理时限,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简流程、压时限、减材料,推进事项即时办结,通过山东省事项管理系统及时调整。(整改时限:2020 年 9 月 20 日前;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配合)
(三)“承诺办结时限”问题。对标全省最短承诺办结时限,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压减环节,确保达到全省最优,并通过山东省事项管理系统及时调整。(整改时限:2020 年 9 月 20 日前;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四)“到现场办事次数”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横向对比其他市情况,对标全省最少跑腿次数,结合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攻坚,通过“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确保达到全省最优,并通过山东省事项管理系统及时调整。(整改时限:2020 年9 月 20 日前;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