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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

发布日期:2021-01-14 08:49 信息来源:济宁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马文洋 张伟)1月12日上午,济宁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动员全市上下重新起航、再次出发,不断巩固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加快推动济宁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红玉主持,市政协主席张继民,市委副书记于永生出席。

傅明先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付出艰辛努力、作出无私奉献的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所有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历经六年不懈努力,济宁以全国第5名、全省第1名的优异成绩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这是一项至高无上的城市荣誉、一份饱含深情的民生答卷、一次令人振奋的精彩跨越。这份荣誉倾注着全市人民的心血和汗水,镌刻着高质量发展的光荣和梦想,见证着济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奋斗和辉煌。

傅明先指出,自2015年启动文明城市创建以来,我们时刻牢记总书记殷切嘱托,始终坚持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践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首善之区”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作为破解民生难题、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作为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举全市之力奋力拼搏、克难攻坚,终于夺取了最后胜利。通过文明城市创建,让城市更有品质、生态更加靓丽、幸福更有质感、社会更加文明、发展更富活力,广大市民群众精神面貌和文明素养焕然一新,整座城市焕发出熠熠生辉的时代光彩。

傅明先指出,回顾六年创城路,我们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广大市民戮力同心、砥砺同行,一大批志愿者绘就亮丽的“济宁红”,凝聚起城市文明的正能量;各级干部职工、公安干警、城管队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社区工作者、环卫工人,恪尽职守、忘我奉献,为文明创建作出了积极贡献。多年奋斗、一朝圆梦,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夺取创城胜利,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牢记发展第一要务,夯基垒台、强基固本;必须用文化赋能城市发展、涵育城市文明;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必须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一往无前的强大力量。

傅明先强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上,开展“提水平、创标杆、树典型”行动,向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新目标发起新攻势,全力打造全域化、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升级版”。要坚持“内外兼修”,聚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聚力提升交通枢纽功能、聚力城市精细管理,更大力度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快实现美丽宜居水平新跃升;要坚持价值导向,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精神,更大力度提高市民素质,加快实现社会文明程度新跃升;必须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听民意、聚民智,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大力度提高民生水平,加快实现群众幸福指数新跃升;要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推进共建共享,加快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新跃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发扬优良作风,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确保典范城市创建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林红玉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责任落实、共建包保机制,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更大力度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全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要不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坚持文化引领,不断提高济宁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全力把济宁打造成全域化、高水平的文明之城。

大会举行了全国文明城市揭牌仪式,来自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4位市民代表为全国文明城市揭牌;传达了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宣读了济宁市获得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情况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代表颁发了奖项;部分单位和个人作了交流发言。

市级领导同志;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