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004527379Y/2021-084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1-12-2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21年度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2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农机字〔2021〕22号 

各县(市、区)农机发展(服务)中心,金乡县农业农村局,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函字〔2021366号)和《20212023年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20211214      


 

2021年度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依据《2021年度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评估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不断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二)评估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政策落实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落实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务实简化;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并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政策落实绩效综合评价。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实施单位。

三、工作内容与指标体系

市里通过线上考评与线下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会商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延伸绩效管理,主要工作流程包括:县级自评、数证审查、实地考核、总结报送和抽查。

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等内容,并设立附加项(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2022131日前,各县(市、区)逐项对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连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同时准备好电子版)装订成册上报市农机中心。

(二)复核阶段。2022131日至210日,市里组织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核。若缺少证明材料,各县(市、区)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

(三)总结阶段。2022215日前,市农机中心根据综合评价分数确定市级绩效考核优秀等级单位,同时提出拟列为省级通报优秀等级县级单位名单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五、结果运用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统一安排,将延伸绩效管理结果纳入资金测算因素,对工作规范、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于在延伸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列入下一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促进绩效管理工作持续优化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或牵头单位,强化组织协调,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别要做好省实地考核工作,确保全部绩效指标扎实有序完成。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要配合市里认真做好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指标,及时自查梳理,查缺补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积极探索规范政策实施的机制和模式,总结宣传好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附件


2021年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1.制度建设8制定并印发县级补贴机具核验、政策实施(机具核验、违规处理等)异常情形报告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且内容有效,得8分。
2.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20及早启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得4分;规范开展机具核验工作得6分;补贴申请受理限时办理得6分(按比例得分);补贴档案管理规范得2分;按规定报送工作总结,日常工作数据等报送及时、准确,得2分。
3.信息公开与系统应用20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维护到位有效得3分;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维护到位有效得3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准确畅通得4分;县级近三年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完整公开得4分;本县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实时公布得2分;推广使用补贴资金申领手机APP和二维码得2分;开展补贴数据抽查、比对和分析,并及时更新维护得2分。
4.投诉处理与监督管理15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管部门组织查处举报投诉及时、有效,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得4分;向财政部门通报所发现的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得1分;针对违规行为开展全流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得1分;对违规企业承诺践诺情况进行抽查,得1分;对成套设施装备验收第三方进行有效监管得2分;及时报告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形得2分;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上级部门农机购置补贴督导、第三方抽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并整改到位得2分。
5.资金落实12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基本完成得4分(低于90%不得分,95%以上得10分,高于90%按照比例得分);资金结算基本完成得4分(低于80%不得分,95%以上得10分,高于80%按照比例得分);实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年度绩效目标得2分。
6.创新试点5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达到预期效果得2分;认真贯彻落实部省有关部署,对参与补贴产销企业开展培训得1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范开展政策创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得2分。
报废更新补贴工作7.报废更新实施10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得6分;县级政务公开网站或公共媒体上公布回收拆解企业名录的证明链接,得2分;资金使用安全、操作程序规范,没有出现严重违规案件的,得2分。
附加项8.加分项10工作积极主动担当,承担市级以上活动或代表市接受省级以上检查并取得良好成果,得5分;在中央或者省级媒体上宣传政策成效与做法,得5分。
9.减分项
在延伸绩效考核中发现有组织弄虚作假的,或经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以及主流媒体披露市域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对较重和严重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对存在的系统性风险隐患未提前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并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扣减20分。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