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1-087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2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才文解读《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济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自2020年6月启动以来,先后多次广泛征求市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邀请省、市应急管理领域专家论证,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并与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进行了衔接,形成《规划》。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5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础与形势。总结概况了“十三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系统分析了“十四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

(二)思路与目标。主要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三)重点任务。从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增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10个方面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

(四)重点工程。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要实施的市安全生产大数据指挥中心升级工程、应急与安全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素质固安”深化提升工程等4项重点工程。

(五)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尽快落地见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监测评估等4条保障措施。

济政字〔2021〕84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