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664437539U/2021-006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0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重点围绕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以及服务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狠抓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有力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二是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有力确保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安排工作时首先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时必然过问法治建设情况,指导工作时要提出法治建设要求,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四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政策法规多、更新快的特点,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和学法常态化。按时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回复落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党务、政务、事务、“三公”经费开支等方面,推行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咨询论证等制度。细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报备制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明确专门部室,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司法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排查工作。
(三)加大法治监督。一是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积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各项监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的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形成了涵盖业务管理,内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在内的单位内控制度体系,实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三是利用“互联网+招标采购”,公开交易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在实现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公示全过程网上运行的基础上,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公平公正为目标,将进入平台交易的各类项目的交易信息及时通过网站进行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不断改进优化服务
(一)强化创新引领,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一是网上办。推行各交易领域“不见面开标”模式。推行电子签章在交易各主体、各环节的应用,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交易模式。通过电子投标文件IP与MAC地址比对、电子清标、暗标错位评审、打分超限预警等科技手段,建立有针对性的围标串标识别与遏制机制,有效维护交易公正性。二是减环节。依托电子化手段推行“零跑腿”和“一次办好”服务制度。通过招投标监管系统与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招标备案与进场登记两个环节并联协同办理。将政府采购评审报告1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采购人1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1个工作日发布成交公告三个环节压缩成一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系统银企直连,达到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目的。三是减成本。对电子化手段发布招标文件的,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拓展投标保证保函交纳形式,提高全自动带息退付效率,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保函交纳次数和金额占比分别高达71.394 %和76.447%。鼓励采购人取消或降低中小企业履约保证金。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和信用管理挂钩,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实行差异化交纳,降低交易成本。四是优服务。持续巩固挂图作战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全天候、零时限”服务制度,建立市重点项目“标前主动对接、标中精细服务、标后跟进回访”全程精细化服务长效机制。会同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制定各类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并免费提供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效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交易便捷度。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设“政府采购融资服务”专栏,搭建金融机构和供应商沟通桥梁。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一是会同发改、住建、水利、交通等9部门联合印发《济宁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指标对标提升行动方案》,为全市招投标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二是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完成招投标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并实现与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的对接。三是依托电子化手段,配合发改及行政监管部门,强化对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管理,实行“一专家一标一考核"。四是与招投标主管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履约及变更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以信息公开促进交易公正,遏制“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持续推进质疑投诉转办机制。2020年,对29起市长公开电话来件进行处理,向市住建局、卫健委等行政监管部门转交质疑投诉8起;对发现的涉嫌弄虚作假、围标串标6家投标单位转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有力规范了交易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规程。中心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修订《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规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提升中心服务效能。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促进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协同提升。会同发改、住建、水利、交通等6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订立、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和标后监管。会同住建、水利、交通等主管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优化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和信用管理挂钩,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实行差异化交纳,降低交易成本。
三、全面加强普法与法治实践,持续提升整体公信
(一)加强法治宣传与培训。一是坚持和完善学法制度。严格执行中心组集体学法、行政会议会前学法和干部职工学法等制度,全年通过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等形式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20次。二是抓好业务法律法规普法教育。结合自身工作,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以提高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采取专题讨论、座谈会、微信群讨论等方式,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其增强的法治意识。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采取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载体,依托多种平台,大力宣传宪法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网站发布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加大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采取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中心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定期组织服务主体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充分利用每周一例会、主任办公会、集中学习等会议时间,听取干部职工对中心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不断推进集体议事,做到了广泛听取意见,增强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重大工作推进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求大同,存小异,全面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提升电子化交易服务水平。推行投标企业系统注册全程网办,投标企业登录注册系统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基本信息电子扫描件,中心通过管理端进行网上验证后即完成注册,实现了投标企业注册“零跑腿”。研发电子业务流程监控系统,自动记录交易业务流程各个环节的办理信息,对未在承诺时限办理完毕的业务流程进行预警。全面落实“一次办好”、“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服务事项。编制了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注册、进场交易登记等9项“一次办好”事项,实现了网上可办率100%。严格落实“放管服”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现已实现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投标文件网上上传,企业信息注册“零跑腿”办理、电子数字证书推行邮寄服务、投标保证金网上交纳(退付)等事项,企业除在开标环节到中心“跑一次”,其他交易事项均可实现通过网上“不见面”办理,电子化交易促进了项目交易的便捷度。
2021年,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