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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来济宁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1-02-26 09:30 信息来源:济宁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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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董振)2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带领调研组,来济宁市就食品安全和南四湖生态保护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红玉,市委副书记于永生陪同。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微山县南四湖新薛河入湖口及人工湿地退化修复项目,高楼乡翁楼鱼池生态化改造项目,利民庄台渔池退养、台田农业种植项目,爱湖农村污水处理站等项目现场,并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和南四湖生态保护立法座谈会。

在听取了济宁市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王良充分肯定济宁市、微山县为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所做的突出贡献。他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党的决策落到实处,以高质量立法引领高质量发展。要立良法、保善治,提标准、保质量,严监管、求实效,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基层一线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意见,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堵塞监管漏洞,明确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把“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到食品安全立法全过程,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实现更加安全的发展。要坚持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资源循环利用并举,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把生态保护作为第一要务,统一流域考核和排放标准,建立健全生态修复与培育长效机制,加强污染源管控和污染治理,强化监督保障,通过立法巩固南四湖综合治理成效、改善南四湖水生态环境。

林红玉在南四湖生态保护立法座谈会上致辞。他说,济宁市一直把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近三年来,实施污染防治、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生态修复4大类223个工程项目,南四湖流域水质年均值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优良水体占全省的1/3,进入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今年,我们启动实施“南四湖污染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入湖河流为重点,逐步建成53条河流全天候在线监测体系,确保南水北调“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座谈会精神,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南四湖生态保护立法工作,为立法提供各项支持和保障。

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和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