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叉车使用登记

发布日期:2021-03-04 10:49 信息来源:济宁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汶上县张先生咨询,办理叉车使用登记流程。

汶上县政府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叉车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办理叉车使用登记流程:1、向济宁特检院申请检验(咨询电话6508666;6508678);2、检验合格后,带着检验报告、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叉车出厂资料到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区408室办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3231292)。 此外,叉车运行时,每辆车每班在岗司机1人,司机需持有叉车作业人员证,如需取证请咨询济宁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中心(咨询电话21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