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5266247/2021-044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草案解读说明
成文日期 2021-05-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7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编制必要性

建立“三线一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开展济宁市“三线一单”编制,是落实国家、山东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求,强化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思维和空间管控,将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的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和要求系统化、空间化的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前面,是以生态环境空间分区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引导构建济宁绿色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

二、编制过程

2019年1月,市政府确定在生态济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了济宁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组。我市于2019年4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编制《方案》。2019年5月30日,召开了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会,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开始全面推进。2019年11月20日,形成了济宁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文本、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图集初稿,3月30日形成了济宁市“三线一单”成果论证稿。因受疫情影响,3月31日-4月3日,通过信函审查的方式,邀请了生态环境部规划院、清华大学等9名专家对我市成果进行了审查,对“三线一单”成果进一步修改补充。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1月18日视频会议通知要求,再次和相关部门对接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济宁市“三线一单”划定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济宁市“三线一单”划定方案》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济宁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济宁市“三线一单”划定方案》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共收到意见84条,经逐一研究,其中采纳71条,未采纳13条。未采纳意见主要为调整生态红线范围、环境管控单元类别等内容,待生态保护红线正式批复后,统一更新调整。2021年4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济宁市“三线一单”成果审核会议,同意济宁市“三线一单”成果通过审核。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济宁市“三线一单”划定方案》是山东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组成部分。清单结构和表格均由省级技术团队设计完成。

(二)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是清单管控体系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全市各级准入清单均应执行。全市各级准入清单执行过程中涉及与山东省、济宁市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效力高的、最新的、最严格的管控要求执行。

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所涉及的区域、流域的各环境、资源要素属性,自上而下依次查阅山东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市级管控基本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分层级明确各环境管控单元应执行的管控要求。

(三)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依据发生变化调整时,应按调整后的最新要求执行,同时对其中相关管控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3日 


 

草案主要内容纲要

 

一、生态保护红线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包含南四东平湖泊生物多样性维护保护红线、鲁西南平原水源涵养保护红线、鲁南山地水土保持保护红线、汶泗平原水土保持保护红线、沂沭平原水源涵养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365.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2.20%。(待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红线发布后,做好动态调整。)

一般生态空间是指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以外,需要加强保护的陆域重要生态空间。将济宁市生态空间中扣除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即济宁市一般生态空间识别结果。济宁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为1008.1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01%。

二、环境质量底线

(一)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力争达到44μg/m3;到2035年实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PM2.5浓度力争达到35μg/m3

(二)水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建成区内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到2035年,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三)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原则,结合济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三、资源利用上线

(一)水资源利用上线

预计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将达到27.6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不超过40.3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以上;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将达到28.53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不超过32.24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9以上。

(二)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到202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未利用地得到合理开发;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在2020年的基础上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508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500151公顷。具体考核指标以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为准。

(三)能源利用上线

预计到2025、2035年能源利用总量分别达到2680、3051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分别为3210、3190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为0.36、0.24吨/万元,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分别达到80%、75%。济宁市及各区县能源利用上线情况如下表所示。具体考核指标以省级下达目标为准。

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建立总体和单元两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清单为全市普适性管控要求,单元清单针对全市域划定的196个环境管控单元,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31个,面积2412.46平方公里,占比21.56%。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68个,面积2620.74平方公里,占比23.43%。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97个,面积6154.33平方公里,占比55.01%。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针对不同类型环境管控单元的特点和保护需要,突出因地制宜原则,将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的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中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水资源、能源、土地和岸线等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方面的要求,从空间上落到各环境管控单元中,提出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各单元个性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