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1-03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济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政字〔2021〕36号 关于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修订版)的批复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1年修订版)的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修订版)〉的请示》(济环呈〔2021〕3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修订版)》。你局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标准要求、区划范围、功能区类型等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声环境达到区划标准要求。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