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1-035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济政字
成文日期 2021-07-27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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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字〔2021〕38号 关于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7-2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

关于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

批     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请示》(济自资规呈〔2021〕1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由你局负责印发实施。

二、《规划》的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测绘工作“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为引领,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支持力度,依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推动本级基础测绘工作实现新发展。

四、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年度计划编制、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7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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