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1-03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济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1-07-2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政办字〔2021〕32号 关于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9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于永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田和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张胜明  副市长

李海洋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宏伟  副市长

成             员:薛超文  市政府秘书长

赵才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副局长

王亚栋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乔培战  市公安局政委

岳根才  市民政局局长

宫振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庆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    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兴华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运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继慧  市城乡水务局局长

王洪正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张公迁  市商务局局长

鲁先灵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丰家雷  市国资委主任

林  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刘晓林  市能源局局长

刘佳琦  市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陈夫靖  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平安济宁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工作,薛超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赵才文、鲁先灵、乔培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按职责组织拟订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别由市应急局的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市卫生健康委的市卫生应急办公室(济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承担。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版】济政办字〔2021〕32号 关于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PDF版】济政办字〔2021〕32号 关于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