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1-03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济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21-07-2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政办字〔2021〕32号 关于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于永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田和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张胜明 副市长
李海洋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宏伟 副市长
成 员:薛超文 市政府秘书长
赵才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副局长
王亚栋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乔培战 市公安局政委
岳根才 市民政局局长
宫振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庆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 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兴华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运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继慧 市城乡水务局局长
王洪正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张公迁 市商务局局长
鲁先灵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丰家雷 市国资委主任
林 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刘晓林 市能源局局长
刘佳琦 市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陈夫靖 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平安济宁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工作,薛超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赵才文、鲁先灵、乔培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按职责组织拟订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别由市应急局的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市卫生健康委的市卫生应急办公室(济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承担。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