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810B/2022-06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0-1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丨市财政局局长宫振华对《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进行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19 信息来源:济宁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10月19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字〔2022〕41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1月20日,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措施》,围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四个方面,制定出台了52条具体措施,不断推动共同富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20号)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巩固提升全市人民生活水平,尽快改变我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总体趋缓的现状。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对照上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四、重要举措

《若干政策措施》共4方面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主要包括3项重点任务、13条政策措施。一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创业齐鲁•乐业山东”专项行动,支持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创业就业财税政策及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二是优化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发挥企业工资指导调控作用,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三是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推动新就业形态行业集体协商。

(二) 大力促进农民增收,主要包括5项重点任务、16条政策措施。一是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发展及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二是积极拓宽农民经营性收入渠道,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大特色种养业信贷支持。三是提高农民财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确权和各类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要素收益分配机制,逐步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四是完善对农民补助补贴政策,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优化财政涉农资金补助方式,深入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五是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三)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3项重点任务、8条政策措施。一是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及加强投资者保护。二是丰富居民理财渠道,提高居民个人投资能力,增加财富管理工具,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三是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维护住房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四)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4项重点任务、15条政策措施。一是深入推动全民参保,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调整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待遇水平。二是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三是加强困难群体帮扶,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对生活困难的市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和困难职工实行帮扶救助,落实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等措施,确保政策落地。四是完善医疗待遇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健全待遇调整机制,巩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房绪清,0537-2606022。

原文链接:济政字〔2022〕41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