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4985039X5/2022-06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1-1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周媛解读《济宁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22-11-10 信息来源: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1110日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了济宁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标准(试行)济审服20228)文件。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

二、出台目的

立足竣工验收阶段审批办事“验什么”“怎么报”“怎么验”三个企业关注的核心问题,聚焦竣工验收阶段办事“找谁办”“多头跑”“线下跑”的三大困境,制定全阶段审批办事标准,夯实标准化改革根基。全面开展竣工验收阶段审批办事标准化改革,切实提高竣工验收办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验收模式

三、重要举措

1.审查内容标准化。系统梳理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5个主流程验收事项,从受理、审批两个环节分别明确456审查内容。在受理环节,将5个事项75项申报材料整合为23项。结合各项申报材料特点,明确55项审查内容,帮助申请人提高表单填写和材料准备准确率,提高综合受理窗口审查效率。在审批环节,明确401项审查内容,并结合实际操作将每项审查内容细化为若干审查要点。比如,将消防验收中消防水泵房审查内容细化为确认防火要求;测试应急照明;核查防淹措施3个审查要点。审查内容的细化量化,有利于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和申报验收前对照清单自查自验,有利于规范验收单位验收行为,避免扩大验收范围。

2.判定尺度标准化组织审批、住建、自然资源、人防等部门业务骨干,系统查阅100多份建筑、规划、消防等标准规范、政策文件,逐项审查内容细化判定尺度,为建设单位自验和审批人员判定提供明确依据,最大限度减少主观裁量空间。将327项审查内容的判定尺度精准对应到规范具体条款,实现可查、易用。比如,对竣工规划核实中的绿地率计算,明确应符合《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3738条规定以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A.0.2款规定。对于无法通过规范条款明确判定尺度的129项审查内容,将模糊的核对”“查看”“审查转变为等于什么”“大于多少”“是否一致等明确结论。

3.判定方式标准化围绕不同审查内容,分材料审查类、现场勘验类2种类型,分别明确、固化判定方式,为判定尺度高效落实提供标准化操作路径,规范了验收行为。材料审查类,根据材料内容、性质等明确了直接判定、系统核验、线上核查等3种判定方式,确认是否符合受理和审批标准。比如,竣工联合测绘报告中建筑面积指标,通过对比竣工与审批面积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实现建筑面积指标合规性审查直接判定,提升审批效率。现场勘验类,对可测量、可量化的审查内容进一步明确判定方式,细化为查阅工程资料、试验测试、抽查排查、仪器测量、模拟实验等判定方式,提高验收效率和精准度。

政策 | 济审服发〔2022〕8号关于印发《济宁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标准(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