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433559K/2022-063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2-12-2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1 信息来源: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9〕7号)的相关规定,拟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1)整改工作进行销号,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7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将意见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济宁市化工专项行动办。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37)2315220

邮  箱:hazb@ji.shandong.cn


附  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情况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

整改目标

符合办理手续要求的项目限期办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取缔。

整改措施

1、加强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规项目。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分类整改方案,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

2、推动进区入园,加强园区管理。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高化工企业入园率。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

整改完成情况

1、涉及我市260家化工企业手续不全,包括80家无立项手续,27家无环评手续,167家无土地手续,241家无规划手续均已整改完成。

2、制定出台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新建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建设,推动企业和项目进区入园。截至2022年11月份,我市入园率达到69%。

3、把好化工项目准入关同时对2018 年开工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