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527352A/2022-008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2-05-1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科技局】《全市科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稳定运行

发布日期:2022-05-10 信息来源: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全市科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

办法》的通知

 

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产业技术

现将《全是科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2510日  

 

 

全市科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科技系统各科室、单位宣传工作积极性,在不断增加发稿数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稿件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展示科技工作的新举措、新成就和新经验,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创新氛围,依据《关于加强市直部门单位对上报道工作的通知》(济宣办发202117号),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宣传考核办法。

考核范围

科技系统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各(县、市、区)科技

二、信息报送重点

1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重大决策与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科技系统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上级领导检查、调研工作时的指示精神、重要讲话的落实情况和活动信息等;

3各科室、单位的工作亮点工作动态创新案例特别是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典型经验、调研报告等;

4党建、纪检、精神文明、平安建设等综合性工作情况和经验

5宣传制作典型经验专题片。

三、计分标准

按照三种类别(报刊广电类、内参简报类、融媒体类)统计宣传发稿,每种类别按中央、省、市三个级别对应不同分值,原则上同一稿件以刊发最高级别媒体计分,同一级别不重复计分。具体如下:

分类

分值

中央级

人民日报、 CCTV- 1“新闻联播”栏目新华每日电讯、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等中央级报刊及央视各类新闻栏目

100

 

大众日报、支部生活、经济导报、齐鲁晚报等省级以上刊物及“山东新闻联播”等省级电视台相关栏目等

60

 

市级

济宁日报、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济宁晚报、济宁新闻联播、《济宁科技》专栏等

20

(一)报刊广电类根据刊发级别计分,标准如下:

(二)内参类根据是否批示分别算分值,标准如下:

 

分类

 

批示

未批示

中央级

中办简报等中央级内参简报等

 

100

 

60

  

省委改革办、省科技技厅等省级内参简报

50

30

 

  

市委《济宁信息》、市政府《济宁政务信息》普刊、约稿等

市采用15、报省办30、报国办40,如有批示各加10

(三)融媒体类根据刊发载体计分,标准如下:

 

分类

 

分值

 

中央级

“学习强国”全国学习平台,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光明网等国家级融媒体以及相关客户端、科技部官网等部级相关部门融媒平台

40

 

 

 

省级

“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大众日报客户端、光明网等重点省级融媒平台

30

 

大众网(海报新闻客户端)、齐鲁网(闪电新闻客户端齐鲁壹点客户端、鲁网(速豹新闻客户端)、山东省科技厅官网和公众号、山东改革、创新山东等省级公众号

20

市级

济宁新闻网、“济宁改革”、“人才济宁”、济宁机关党建、民意5来听等市级相关网站和公众号

15

市科技局官网、微信公众号

1

 

本标准中未涉及刊物参考《关于加强市直部门单位对上报道工作的通知》(济宣办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各类企业业务工作信息、天气预报、舆论监督、通知、单纯转发、政策原文发布(不含政策解读)以及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社会新闻均不纳入统计范围。

四、考核办法

1.按照局科室单位和县区两类分别进行统计、排名、通报,并呈送局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

2办公室负责汇总和排名,原则上每半月汇总通报一次;年终计算各科室、单位总得分,作为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3根据通报,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科室负责人在局长办公会上做说明,五次排名后三位的分管领导做说明,八次排名后三位的纳入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信息员干部执行力档案。(此项考核不包含县区科技部门)

4.对信息宣传工作成效突出的,年终评出“先进单位”,每个先进单位各1名同志授予年度“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奖励。

5.出现负面舆情或舆论监督报道,未及时妥善处置的每次扣50分,因未及时妥善处置而造成较大影响的直接按照后三名评定名次。

五、信息报送要求

1.积极撰写,及时报送。报送的信息务必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防止以偏概全。能附照片的,要求同文字信息一同上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的展现工作动态或先进经验。

2.务求时效,确保质量。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着力提升信息宣传的质量和层次,要坚决杜绝应付了事,一报了之,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的普刊和各类约稿信息,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并做到格式规范、语言准确、内容详实,办公室将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3.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实施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各科室、单位报送的信息务必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重大信息必要时需报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对违规上报、失泄密以及重大信息迟报、漏报、信息内容严重失实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

4、建立队伍,明确职责。各科室、单位明确一名信息宣传员,信息宣传员负责各自的信息上报、信息统计和信息联络工作。各科室、各单位也可自行联系媒体向上发稿,但需向办公室备案。

本办法自202241日起实施。

 

附:2022年度各科室、单位信息宣传员名单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2510

 


附件

2022年度各科室、单位信息宣传员名单

科室/单位

信息宣传员姓名

办公室

孔列国

人事科

孙韬

政策科

潘玉凤

资配科

刘倩琦

成果科

汪勉

高新科

马加珂

农社科

祝士斌

人才科

李庆宇

合作科

陈亮

机关党委

陈丽

市鲁南工研院管理服务中心

韩迪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程朋

市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胡国辉

市情报所

宫宇

市产研院

翟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