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2-02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5-2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东利解读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2022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围绕援企稳岗保障用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优化就业市场环境强化组织领导五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市人社局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开展调研,组织专门力量起草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市委组织部等23个部门单位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后,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政策依据

《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稳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稳定企业就业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优化就业市场环境,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一)全力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一是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430日;二是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三是延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四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五是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六是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七是适时启用就业风险储备金。

(二)全力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是充分挖掘就业岗位,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力争拿出6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聘岗计划,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二是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及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三是优化招聘服务,做优做强“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办好 “就选山东”“国聘行动”“特聘行动”等招聘活动,扎实推进“青鸟计划”,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济就业;四是提供求职就业便利,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五是加强就业指导和实名服务;六是支持自主创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七是强化困难帮扶,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三)全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一是开展高质量技能培训,开展曲阜孔府菜、泗水柳编、微山湖产品直播销售、汶上服装纺织等特色技能培训,优化“一县一项目”技能培训品牌矩阵。二是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三是继续实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四是发展特色劳务品牌。

(四)全力优化就业市场环境。一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五进”“五送”专项活动,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就业服务提质增效;二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作用,指导举办济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聚能·汇才”大型招聘会,为受疫情影响严重、存在经营困难的行业企业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三是保障残疾人等群体就业权益;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全力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具体措施,加强本系统的业务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持续开展“政策敲门”专项行动,增强企业群众政策便利度,同时深入挖掘推广就业创业先进事迹,营造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解读人:刘东利;联系方式:0537-2967915

济政办字〔2022〕28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