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2-06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5-2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问答式解读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请介绍一下文件的出台背景?

答:2022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围绕援企稳岗保障用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优化就业市场环境、强化组织领导五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我市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专门力量,广泛开展调研,起草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合法性审查后正式印发。

问:《若干措施》主要涵盖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若干措施》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围绕全力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全力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全力优化就业市场环境、全力强化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共提出了24条具体措施。

问:《若干措施》涉及到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的适用对象、主要内容和办理流程分别是什么?

答:《若干措施》主要涉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家政服务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相关要求如下: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期限至 2022年年底。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实申请材料,对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资金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适用对象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且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主要内容对介绍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2.特困人员毕业生;3.孤儿毕业生;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6.残疾人毕业生;7.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实办理就业登记情况,核准确定拟发放补贴资金数额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企业及从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

主要内容: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办理流程1符合申报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企业及从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向机构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实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将享受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单位名称、人员名单和补贴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到新业态平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家政服务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政服务事项的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主要内容: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1660周岁从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向机构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实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将享受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单位名称、人员名单和补贴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到家政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解读人:王焱;联系电话:0537-2967915

济政办字〔2022〕28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