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2-041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数字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6-2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图文解读 | 关于开展“技能济宁”行动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2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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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持距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补贴。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可以查询到,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与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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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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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范围:

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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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申领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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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技能提升补贴实行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服务大厅”中的“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申请,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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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失业服务部:0537-2343244

济人社发〔2022〕4号  关于开展“技能济宁”行动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