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2-059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十四五”规划
成文日期 2022-05-0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2-05-01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


济宁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五年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奋发有为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开创了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空前冲击,城镇新增就业36.4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加广泛、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7%,初步构建起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才人事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技能人才总量突破120万,人才人事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公平。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劳动监察执法能力持续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系统行风持续改善,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2015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一、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8

35

36.4

城镇登记失业率(%

 3 

4

2.31

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92  

> 85

 96.27

引领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数(人)

5800

6029 

二、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89.6

615

620.9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0.5

83

87.5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97.6

100

101.6

三、人才队伍建设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43

53

54.26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5.2

21

24.3

四、劳动关系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3

95

98.9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5

77.7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

95

99.24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100

96

100

五、公共服务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580

820

838

(二)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面临新的发展变化。我市经济总量大、产业配套齐,有利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创新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结构依然偏重,高层次人才相对短缺,区域发展不平衡,民生领域存在短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就业总量压力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优先政策体系还不完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覆盖面不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突出,人口老龄化加剧了社保可持续运行的压力;人才发展大而不强的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根除,技能人才结构和素质难以充分满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新业态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相对滞后,根治农民工欠薪任务依然艰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压力增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供更均衡更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建设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任务使命,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稳就业、强社保、聚人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建设。

——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决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人社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要求,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对各领域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注重各项业务协同联动,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安全良性互动。

——坚持依法行政。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稳定和谐。

(三)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十四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公平性、统一性显著增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各项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

 ——打造更富活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高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益优化,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人才集聚优势加速形成。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提质增量。

——完善更公平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有效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形成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数字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享有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显著增强,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

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7

32

预期性

2

城镇调查失业率(%)

5.5

预期性

3

高校毕业生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

93

>85

预期性

4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0.05

40

预期性

5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12.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4.5%

96%

预期性

7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7.5

90.5

约束性

8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1.6

103.7

约束性

9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

8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0

新增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14971

21000

预期性

11

高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24.3 

28 

预期性

12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25.4

15 

预期性

13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5.2

 3.7

预期性

14

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万人)

2 

2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5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7.7

> 60

预期性

1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9.24

> 90

预期性

17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8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838

838 

预期性

19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67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积累数。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2035全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突破1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建成先进制造业强市、数字强市;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济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随着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社会就业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人才体制机制活力充分释放,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规范,人才竞争力大幅提升;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智慧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稳定重点群体就业,防范化解失业风险,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经济政策和人口、教育等社会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在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计划时,科学评估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创业环境、就业质量等方面的影响,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行业产业,鼓励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促进就业增长与五个济宁建设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强化县级以上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发挥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凝聚就业工作合力。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优化支出范围和适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标准,夯实基础支撑,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持续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和活力,形成更多创业机会、更广致富渠道,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优化提升创业载体,发挥济宁经开区双创孵化基地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完善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广政银担贷款模式,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渠道。开展创业训练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培育创业领军人才。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创业服务队伍。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创业创新大赛,选树创业先进典型,浓厚创业创新氛围。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强化零工市场就业服务,促进村级劳务中介有序发展,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维护,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及时纠正拖欠劳动者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栏1  创业助推计划

1.强化创业示范引领

每年扶持1200名以上大学生创业。打造一批核心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每两年举办1济宁市创业大赛,选树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搭建创业服务平台

培育济宁经开区双创孵化基地,打造省级一流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新建或拓展整合、改造提升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评估认定5家以上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全市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达到60家左右。培育选树50家工友创业园。

3.提升创业创新能力

举办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每年培训一批优秀企业家。举办5雏鹰训练营,培训150名以上优秀企业家。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每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

4.优化创业服务供给

依托山东创业服务网,汇聚创业培训、项目、资金、导师等资源,建立广覆盖、全要素、精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心理咨询专家等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创业义诊活动、建设创业诊所、对接创投机构、服务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创业之星。

    (三)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发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和职业生涯教育,畅通高校毕业生来济留济渠道。开发基层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畅通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和基层成长通道。强化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健全离校前后管理服务衔接机制,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互通共享,完善高校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管理服务,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构建全过程全覆盖不断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持续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长期失业、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返乡入乡创业,结合产业梯度转移,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实施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强化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大力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坚决杜绝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妥善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专栏2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1.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开展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用足用好税收、社保、就业补贴等各项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主渠道作用。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力度扩大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做优做强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持续开展行业专场”“企业专场”“项目专场”“园区专场校园招聘,吸引更多外地青年人才来济就业。全面放开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推行就业手续秒办”“简办服务,指导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上签约、就业派遣等,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帮扶。

2.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

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要求,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同等享受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待遇,强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定期举办春风行动”“百日千万”“就业援助月等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加强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3.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实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打造面向退役军人的军岗日招聘品牌,促进退役军人求职和用人单位选才精准对接。开展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行动,支持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高职教育,提升就业技能。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团队建设项目,建立创业培训讲师和创业导师师资库。建立济宁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智库,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智力扶持。打造济宁军创企业产品品牌,聚合全市军创企业及产品资源,在网络购物平台开设军创品牌馆或专区,推广军创产品

4.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

实施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强化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现困难人员就业1.7万人以上。做好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支持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禁止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杜绝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

(四)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聚焦“231”产业集群和重点群体就业需要,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和政府补贴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内容,依托技工教育集团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年培训各类劳动者8万人次以上。强化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大学生、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技能和创业培训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抓住我市被人社部确定为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城市机遇,提升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实施一县一项目工程,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地方特色产业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建立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支持中小企业以工代训、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严格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创业培训讲师、创业咨询师培训,打造高素质的创业师资队伍。推行互联网+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模式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加强培训资金的统筹整合、集约化管理和使用,健全完善职业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专栏3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支持保障计划

1.推动平等享受公共服务

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强化零工市场就业服务,促进村级劳务中介有序发展,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推进零工经济、小店经济等健康发展,丰富夜经济业态,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3.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落实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广《济宁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导则》,在新业态领域行业广泛开展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和职工双方就劳动定额、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五)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有效配置。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大幅提升,行业营收突破60亿元。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指导任城区提升省级园区运营水平,打造产业园聚能·汇才招聘品牌,支持邹城市、经开区等高标准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行业人才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等融合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行业组织合作,构建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成长、市场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环境。

专栏4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

1.助力企业用工保障服务行动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工企业供需对接,通过组织团队走访、召开对接交流会等途径,搭建交流平台,推动精准高效对接服务。

2.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行动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参与聚能·汇才招聘等系列就业服务行动,为重点群体提供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

3.促进灵活就业服务行动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有序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招聘、技能培训等服务,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4.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行动

鼓励具备创业指导能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创业载体,提供配套专业人力资源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行业协会,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组织开展行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5.优质培训服务行动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和优化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热线辅导等培训服务项目和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多样化培训服务,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赋能学习。

6.劳务协作服务行动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劳务对接活动,促进地区间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7.供求信息监测服务行动

指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招聘信息和数据库,采取设点监测、线上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为研判就业形势,完善就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8.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就业综合服务行动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集聚优势,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一揽子、一站式服务。

    (六)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市场招聘数据和社保数据等,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企业用工情况,提高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坚持市县联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对拟进行裁员的企业及时介入指导,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密切关注规模裁员、失业风险等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防控预案,用好就业风险储备金,全面强化失业风险应对处置,积极应对外部因素对就业的冲击。

    四、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推进参保扩面科学化、精准化、常态化、有效化。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对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落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专栏5   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

    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及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线上一系列便捷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部署,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机制,合理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按照省部署,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完善预防、补偿、康复制度,推动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工作,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便捷高效。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专栏5 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1.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企业年金,探索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稳妥开展职业年金投资运营。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2.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3.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

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配套政策,推动工伤保险提质增效。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深入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三)健全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科学确定和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四)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存储、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定,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算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

(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机制和监管制度,健全政策、经办、信急、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企业(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监管,促进基金管理机构合规运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化监督手段,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加快构建业务运转高效、服务均等可及、部门协调联动、区域一体通办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助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强化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经办、主动服务、专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按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深入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为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一)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围绕制造强市战略加大国家、省、市级人才工程项目人选培育和选拔力度,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培育计划。积极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选拔工作培育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后备人选不少于60人,市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不少于200人。围绕吸引积聚更多博士后人才来济创新创业,实施博士后集聚提升计划。完善博士后制度,促进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扩量提质,积极申报山东省博士后创新计划、千名博士进企业等项目,鼓励优秀博士后人才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科研创新与重点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围绕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才来济创新创业,积极落实海归英才汇聚计划。大力支持海外留学人才申报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持续壮大济宁留学人员创业园,继续组织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培养造就具有国际化培养经历的海外留学回国人才600名以上。围绕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持续实施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立足济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为全市事业单位高标准、高起点引进德才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优秀青年人才。围绕提升“231”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竞争力,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开展年度紧缺人才需求普查调查,优化提升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引才品牌,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1.2万人,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围绕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推广提升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制度。不断创新合伙人招募方式,丰富合伙人合作模式,提升合伙人保障水平,力争十四五期间新设乡村振兴工作站20家,新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200人,为全市乡村振兴持续提供人才支撑。

专栏6高层次人才系列支持项目

1.重点人才工程培育计划

聚焦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要,选拔、推荐一批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培育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后备人选不少于60人,市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不少于200人。

2.博士后集聚提升计划

修订《济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持续扩大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基地)规模,积极申报山东省博士后创新计划、千名博士进企业等项目,不断加强博士后创新创业支持力度,促进博士后人才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事业单位科研创新与重点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3.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

聚焦提升“231”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竞争力,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重点部署安排,开展年度紧缺人才需求普查调查,按产业、分专业编制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市县联动持续开展校园招聘,全市每年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不少于30场,每年集聚2500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专栏 7重点招才引智品牌

1.事业单位优才计划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济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为全市事业单位高标准、高起点引进德才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2.“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

坚持精准引才、按需引才,探索合作引才、第三方引才,不断优化提升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引才品牌。市县联动持续开展校园招聘,进一步拓展线上引才渠道,打造线上人才直通车品牌,全市每年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不少于30场。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以分类评价、科学培养为导向,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管理配套政策,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推进各系列、各层次职称评审全程网办,推进职称相关业务网上办理、即时办结。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专栏8职称制度改革

1.初级职称全面考核认定

简化职称评价程序,提高职称评价效率,提升用人单位在人才考核和评价中的自主权,取消初级职称评审,全面改为考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考核合格均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初级职称。

2.建立完善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

充分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的核心带动作用,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日常培训和高级研修相结合、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服务体系。

(三)持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围绕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强市建设发展需要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技能济宁行动培养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建立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动态发布制度加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技工院校管理运行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技工教育适应性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规模提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推进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5年左右时间,力争建设1所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2-3个优质专业(群)支持技工教育集团不断做大做强,推行校企双制育人,加强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动员行业、企业广泛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形成产业集聚技能人才、技能人才推动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强化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持续打造金蓝领培训品牌。全面推行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打造济宁市运河之星职业技能大赛品牌,推动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创新多元化评价体系广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分级分类开展技能人才选树活动组织选拔济宁市首席技师等高技能领军人才,每年组织认定济宁市技术能手。到2025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3.7万以上。

专栏9 “技能济宁行动

1.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成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每年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企业职工不少于200每年培养不少于1500名企业新型学徒职工实现我技能人才供给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2.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积极遴选培育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企业、院校,力争入选5家齐鲁技能大师工作站;启动新一轮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设20个左右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

3.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每年组织不少于50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其中市级一类竞赛项目10项左右,打造济宁市运河之星职业技能大赛品牌,持续开展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带动各行业立足本职岗位开展练兵比武活动。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落实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更大力度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加快构建重点突出、配套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指导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行使自主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省厅部署,建立施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的落实。完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健全岗位聘用制度,规范管理聘用合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招聘办法,逐步形成完善的公开招聘方法。大力推广创新在高校、干事在园区企业的多方共享用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拓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渠道,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授课、担任导师。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优化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深入宣传落实《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营造人才发展良好法治环境。打造圣地人才一卡通服务品牌,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推动圣地人才一卡通山东惠才卡全面融合,建设政府公益服务引领、市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办理机制,全面推行一体化”“一卡通”“一对一”“一网办服务模式,精准高效服务高层次人才。完善市县联动、覆盖用人单位的人才服务体系,打造有温度、有内涵的孔孟之乡人才服务。依托大数据赋能,以补贴申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政策找人”“无形认证工作机制,推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事项落实。为各类人才搭建线上线下求职平台,精准对接企业岗位,提供精细化职业指导服务,进一步理清职业规划。加强技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积极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阳光安全人事考试品牌建设,紧紧围绕考试安全,打造标准化、信息化、制度化、品牌化人事考试服务体系,确保人才选拔评价公平、公正。

专栏10人才服务保障系列支持项目

1.打造圣地人才一卡通服务品牌

进一步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提升为人才办实事工作水平。完善服务事项办理机制,再造服务流程,限时办理服务事项。定期更新《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手册》,拓展完善服务内容,力争做到服务标准更高、服务流程更优、所需材料更少。开展圣地人才一卡通合伙人招募工作,支持引导市场社会力量优质低价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

2.建立完善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机制

树立全域人才理念,深入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计划,以落实青年人才补贴兑现为抓手,不断提升改进青年人才补贴兑现流程,建立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机制,不断提升青年人才来济创新创业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评选推荐程序,加大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力度,督促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

六、优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一)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科学发布工资指导线,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提供薪酬分配指引,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收入分配调查研究发布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应用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服务。完善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

专栏11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应用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服务。配合国家和省打造企业薪酬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大数据库。

(二)规范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秩序

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管管理。适时推进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三)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机制、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灵活分配模式。按照国家部署,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坚持工资收入向基层倾斜导向,提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培育高素质农民,运用农业农村资源和现代经营方式增加收入。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进一步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评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落实集体协商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质量。优化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指导企业落实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制度。制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将劳动关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专栏12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1.和谐劳动关系金牌示范引领计划

加强对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培育。全市每年评选20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5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品牌调解室)3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并择优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

2.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

加强市、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配合,每年选取50户企业进行培育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

3.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加强对新注册企业的用工指导,力争3年服务新注册企业1000户。建立完善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机制,通过组织培训、座谈走访、发放资料等形式,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指导困难企业与职工开展民主协商,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

    (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协调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探索新发展阶段劳动争议预防协商的规律、机制和举措,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统筹利用各类调解资源,深入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和调解品牌工作室创建工作。推进标准化仲裁院建设,创新办案机制,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探索仲裁立案登记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优化调裁服务流程,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畅通维权渠道,全面推行“安全帽维权联系卡”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以治理欠薪为重点,实现劳动保障维权“一网通办”、全省联动,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组织实施培训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基准、社会保险等监察执法,开展相关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常态化联系包保,深入推进“无欠薪县(市、区)”试点创建,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用好智慧监察系统,完善监控预警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八、提升人社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一)构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区县)和街道(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建立专家志愿者团队和特约研究员制度,完善就业创业课题定期征集研究发布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构建业务运转高效、服务均等可及、部门协调联动、区域一体通办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的全市统一业务经办平台、网上办事平台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和治理能力。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柔性化解能力和依法办案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配强配齐执法力量,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二)持续优化服务供给

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权力下放,更大力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链办理”“跨域通办”,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举,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加强人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持续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窗口“一站式”集成服务,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标准规范,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

(三)着力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动态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聚焦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周期,持续开展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人社干部走流程”,健全行风建设评价机制,注重榜样引领,深化典型宣传,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标兵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打造人社优质服务品牌。

(四)全面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动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完善网办大厅、自助终端、移动APP、线下大厅等服务系统,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上下层级贯通的服务体系,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搬到网上掌上。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地区应用。优化完善12333智能服务系统。依托大数据应用建立主动服务机制,推进大数据创新成果和便民服务深度融合,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等应用主题,提供更具个性化的精准服务。运用云计算技术,提升信息化基础运行平台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                               

专栏13 智慧人社

1.省级核心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

依托省级核心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推动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人社全业务“一窗通办”“打包快办”“同省协办”。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受理和反馈。

2.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业务用卡”为基础,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地区应用,让群众在更多领域享受社会保障卡的便利。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并用,提高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能力。

3.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社会保险统查和跨地区办理,全面对接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对接全国服务平台,实现异地通办、跨省通办。

4.12333智能服务系统建设

继续推进12333全市多渠道服务,在现有智能语音客服、智能外呼服务基础上,探索建设智能网站客服、在线文本客服、智能知识库系统,推广智能培训、智能质检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12333智能化服务水平。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健全与劳务输出地区对接协调机制,促进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推动农民扩大增收渠道。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实现乡村有提升技能意愿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着力破除束缚乡村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做大做强头雁团队,加强乡村振兴平台载体建设,全方位推进培养壮大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队伍。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深入实施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计划。

    九、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责任明、任务清。按年度调度规划落实情况和任务进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防止规划和工作两张皮,确保工作和规划相衔接、时间进度和任务进度相协调。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对规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推动人社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优化人社行风作风,确保人社系统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始终保持全市前列。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好、素质高、作风优良的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三)加强资金保障

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府投入机制,健全政府预算安排机制,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探索市场化筹集资金渠道和机制,保障改善民生和人才优先发展需要。支持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创新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四)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和统筹协调,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确保规划按计划、按步骤实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调度落实。

(五)加强宣传引导

将宣传工作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方法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提高舆论引导和应对能力,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