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926Y/2022-02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济宁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一)拟订医疗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全市关于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参与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定点资格确认工作并监督检查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执行情况。
(三)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行为。
(四)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的网络监控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情况的执法调查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稽查工作。
(五)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