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5587R/2022-03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8-2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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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鲁先灵解读《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2-08-23 信息来源: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全市中医药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经市政府同意,《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济政字〔2022〕36号,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意义

制定出台《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中医药重点项目为引领,聚力建设中医药强市,对于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资源,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的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8月,市卫生健康委着手起草《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10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先后向5家企业、学会征求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21年12月9日,召开专家论证会议,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29日,书面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25个市直部门、单位意见,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1月30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按照会议精神向中国中医科学院专家团队征询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后,再次向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市直单位征求意见。2022年8月23日,《规划》正式印发。

三、规划起草依据

国家级政策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省级政策性文件:《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市级政策性文件:《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要从“十三五”时期我市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等方面介绍规划背景。

(二)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方法、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其中具体目标部分包含4个层面,26个主要发展指标。

(三)主要任务。8部分38项重点内容。一是强力推进市中医院新院区高标准建设运营。建立高水平医院管理体系深化拓展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二是构建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积极实施“名医堂”工程,建设高层次中医药研究院,建设中医药推广交流中心,建设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规划布局。三是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能力中医药治未病和康复服务能力、中西医协同发展能力、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中医药信息化服务水平。四是实施中医药科技水平创新工程。完善中医药科研管理体制,强化中医药协同创新。五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工程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体系,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六实施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工程发展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健全中药质量监管机制,加快推动中药现代化,提升中医药企业创新创业能力,规范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七是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打造济宁中医药文化名片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挖掘保护,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八是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创新。完善中医药发展治理体系,保持中医医院中医特色,强化多层次的投入保障,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监管机制,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机制。

(四)工作措施。主要从组织与宣传、执行与推进、监控与督导、评估与反馈等4个方面健全工作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正文:济政字〔2022〕36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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