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5587R/2022-038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8-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鲁先灵解读《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全市中医药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经市政府同意,《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济政字〔2022〕36号,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意义
制定出台《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中医药重点项目为引领,聚力建设中医药强市,对于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资源,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的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8月,市卫生健康委着手起草《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10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先后向5家企业、学会征求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21年12月9日,召开专家论证会议,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29日,书面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25个市直部门、单位意见,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1月30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按照会议精神向中国中医科学院专家团队征询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后,再次向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市直单位征求意见。2022年8月23日,《规划》正式印发。
三、规划起草依据
国家级政策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省级政策性文件:《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市级政策性文件:《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主要从“十三五”时期我市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等方面介绍规划背景。
(二)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方法、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其中具体目标部分包含4个层面,26个主要发展指标。
(三)主要任务。包括8部分38项重点内容。一是强力推进市中医院新院区高标准建设运营。建立高水平医院管理体系,深化拓展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二是构建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积极实施“名医堂”工程,建设高层次中医药研究院,建设中医药推广交流中心,建设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规划布局。三是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能力、中医药治未病和康复服务能力、中西医协同发展能力、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中医药信息化服务水平。四是实施中医药科技水平创新工程。完善中医药科研管理体制,强化中医药协同创新。五是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工程。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体系,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六是实施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工程。发展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健全中药质量监管机制,加快推动中药现代化,提升中医药企业创新创业能力,规范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七是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打造济宁中医药文化名片,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挖掘保护,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八是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创新。完善中医药发展治理体系,保持中医医院中医特色,强化多层次的投入保障,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监管机制,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机制。
(四)工作措施。主要从组织与宣传、执行与推进、监控与督导、评估与反馈等4个方面健全工作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正文:济政字〔2022〕36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