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0044333481/2022-038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9-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社字〔2022〕21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重点工作任务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中发11号、鲁发16号、济发14号文件提出的改革任务举措,锚定“五大发展”目标,推动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现制定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1. 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加强“三会”制度建设,年内召开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定期调度督导县级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筹备、召开情况。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突出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工作导向,制定完善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办法,持续抓好工作落实。更好发挥综合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考核重点,增加做强做优流通服务主业、社有企业改革、基层社改造、数字供销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发展规划科、办公室
2. 理顺社企关系。按照社企分开原则,进一步明确联合社、社资委、社有企业职责边界,细化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优化市、县社资委职能作用和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好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的基础研究和前置审核职责。加强社资监管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机关在社有企业兼职人员管理,研究制定市供销社机关干部社有企业兼职管理规定,指导规范各级联合社机关参公人员到企业兼职工作,原则上联合社主要负责人不兼任本级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控制兼职数量,加强考核考评,督促机关兼职人员有效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资本运营科、人力资源科,山东儒家圣地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3. 强化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加强联合社对成员社资产的监督管理,参照总社、省社有关政策,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深化联合合作机制,促进跨区域、跨层级联合合作,探索创新投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打造系统优势与核心竞争力。规范开放办社,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开放办社条件、准入、管理、退出等机制。健全完善市、县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按照不低于当年社有资产收益20%的比例注入本级合作发展基金,壮大合作发展基金规模。加强对合作发展基金用途及运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引导合作发展基金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资本运营科、合作金融科、合作指导科
4. 加快建设“数字供销”。加强“数字供销”统筹规划,提升社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重点业务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系统经营网点的数字化改造,探索搭建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组织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各类服务主体按照省社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数字化建设。加强与省社办公室沟通对接,按要求做好综合办公平台(OA)联通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现代流通科、合作指导科、办公室
5. 加快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完善县域供销综合集配中心、乡镇供销综合服务站、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丰富完善三级网络节点日用消费品流通、农资经营、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等四项基础服务功能。全力推进梁山全国总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创建和梁山、兖州全省流通服务网络示范县创建工作,引领带动金乡、嘉祥、汶上等县(市、区)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扩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覆盖面。
责任单位:现代流通科
6. 优化农资供应和服务。全力推进济宁供销现代物流服务保障网络建设,着力打造“市级龙头+区域基地+县域集配中心+ 基层(镇、村)服务网点”农资供应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山东供销农业服务集团济宁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重要农时的农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积极承担各级化肥储备任务,促进保供稳价,切实保障全市农资供给和粮食安全。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积极推进农资减量增效,加大有机肥、水溶肥等环保型农资供应力度,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现代流通科,山东供销农业服务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7. 规范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企业、
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作用,稳妥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工作,推动土地托管服务提质增效。在20个乡镇开展试点,探索乡镇党委政府、村集体、供销社联合整镇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机制,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销品牌。聚焦农业生产经营薄弱环节和小农户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规模达到730万亩次。探索推广“生产专业合作+关键环节托管”模式,推进托管服务向果蔬、苗木等经济作物延伸。加快新建和规范运营为农服务中心,拓展经营业务和规模,提高服务标准和成效。年内新建为农服务中心10处,到2023年底实现为农服务中心涉农乡镇全覆盖。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山东圣地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8.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快推动系统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枢纽基地、县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产地农产品冷链物流保鲜仓建设,构建全市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流通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力发展一批冷链物流、“中央厨房”等重点项目。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农超、农企、农社、农批对接,发展集采集配、联采分销、直供直销和农产品电商,推动建立长期稳定产销衔接关系,实现农副产品优质优价。
责任单位:现代流通科,山东中盛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
9.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
构中的法定地位,探索集团公司向出资控股企业委派财务主要负责人机制。具备条件的县及县以上社有企业改制率达到70%,市级社有公司制企业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在有条件的社有企业探索开展一线经营者持股试点。深入开展“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各级联合社要将“三降两清一扭”成效纳入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资本运营科,山东儒家圣地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10. 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专项行动。市、县两级供销社立足本地特色资源和优势产业,制定社有企业发展规划,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专项行动”。山东圣地儒家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和各级骨干龙头企业要聚焦主责主业,带动系统社有企业资源整合,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国家队”。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更多投向系统内联合合作、能够带动基层发展的企业和项目。
责任单位:资本运营科,山东儒家圣地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11. 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立足资源优势、业务优势、系统优势、网点优势等,积极领办、服务各类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建平台、联合经营等方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带动更多农民加入供销社组织,建立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机制。 推进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基层社建立“三会”制度比例提高到40%。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12. 因地制宜加快基层社改造。培育管理民主、制度健全、带动力强的基层社示范社8家,示范引领基层社加快改革发展。积极争取、充分用好各种扶持政策,做实各级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基层社改造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完成薄弱基层社改造16家。对基层社空白乡镇、“三无”基层社和停歇业基层社等供销社服务“空白”的地方,采取县级社投资、社有企业下沉、开放办社吸纳等多种方式恢复供销社组织和服务,消灭一批空白点。有条件的按照合作制原则新建基层社。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13. 强化联合社对基层社建设的指导推动。建立健全联合社和社有企业支持基层社发展机制,积极引导基层社参与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市、县级社有企业带动基层社共建项目11个。各级联合社积极争取将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引导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持有和管护好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
责任单位:资本运营科、合作指导科,山东儒家圣地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14. 探索开展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等改革试点。选择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进行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革试点,总结推广金乡、嘉祥等地供销社机制创新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对接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争取参公管理的联合社机关聘任制工作人员的政策支持。探索实行社有企业分类管理,制定社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及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激励社有企业人员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人力资源科,山东儒家圣地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落实综合改革责任,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导考核,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将2022年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准落细落实。市供销社相关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推动综合改革工作合力。
附件:2022年深化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目标分解
附件
2022年深化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目标分解
基层社示范社数量(个) | 改造薄弱基层社数量(个) | 新建改造乡镇供销综合服务站数量(个) | 改造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数量(个)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万亩次) | 县级社有企业与基层社新建项目数量(个) | 县级社有企业改制数量(个) | 县级社年内是否需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 |
任城 | 0 | 0 | 1 | 10 | 40 | 1 | 0 | 需要 |
兖州 | 1 | 2 | 7 | 70 | 40 | 1 | 1 | 需要 |
曲阜 | 1 | 2 | 3 | 30 | 65 | 1 | 0 | 需要 |
泗水 | 0 | 0 | 5 | 50 | 62 | 1 | 0 | 需要 |
邹城 | 0 | 0 | 3 | 30 | 70 | 1 | 0 | 需要 |
微山 | 1 | 2 | 4 | 40 | 62 | 1 | 1 | 需要 |
鱼台 | 1 | 2 | 5 | 50 | 61 | 1 | 1 | —— |
金乡 | 1 | 2 | 5 | 50 | 90 | 1 | 1 | 需要 |
嘉祥 | 1 | 2 | 5 | 50 | 90 | 1 | 1 | 需要 |
汶上 | 1 | 2 | 4 | 40 | 70 | 1 | 1 | —— |
梁山 | 1 | 2 | 14 | 140 | 80 | 1 | 1 | 需要 |
合计 | 8 | 16 | 56 | 560 | 730 | 11 | 7 | —— |
(此件主动公开)
WORD版:济社字〔2022〕21号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doc
PDF版:济社字〔2022〕21号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pdf
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济社字〔2022〕21号《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解读
PDF版解读——济社字〔2022〕21号《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解读
图文解读——济社字〔2022〕21号《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解读
电子书解读——济社字〔2022〕21号《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解读
文字解读——济社字〔2022〕21号《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解读